海淀法院日前迎来了一场罕见的官司,年近六旬的郑女士,因赡养问题,把年过九旬的老母亲诉至法院。立案后,郑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写给母亲的信,大意如下:
您已96岁高龄,自我父亲从成都回到我身边至今已6年多的时间里,您没有让我和父亲过上一天好日子,在经济上您常年盘剥我,因为我已经退休,自己的养老金不够替您缴纳敬老院的费用,您和父亲的敬老院费用一再上涨,您再不将自己的养老金拿出来,我实在无力担负。在精神上您常年折磨我和父亲,刚入敬老院时我父亲能够推着您在敬老院里走上一两圈,而现在父亲已经站立困难,需要有专人护理了。而我每天都去敬老院为您服务,从不间断地照顾您,也得不到您的同情。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突破伦理的底线将您告上法庭,为了请您重新规划生前余年,请您在法庭上重新指定监护人对您进行日常生活照料。
法官耐心询问老太太为何如此,老太太犹豫许久吐露了心声。她考虑到自己与郑女士父亲系再婚,且双方之前均有其他子女,自己与郑女士父亲再婚后又有了两个女儿,而自己又与郑女士父亲离婚了,郑女士父亲回京后又不肯与自己复婚,考虑到复杂的家庭环境,老了无人管的担心和恐惧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心底,所以才拼命攒钱,打算哪个子女对自己孝顺就把财产给哪个子女。
金融界信托频道提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布局养老领域,谋求转型发展的信托公司也不例外,养老信托产品逐渐从无到有。
养老信托是信托制度在养老领域中的运用,既体现在养老的需求端,即老年人养老财产的管理和养老服务的消费,又体现在养老产业的供给端,即养老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养老医疗服务的提供。所以养老信托具有较为宽泛的概念,从需求端可分为养老消费信托、养老金融或财产管理信托;从供给端划分可包括养老地产信托、养老基础设施信托等。
从需求端看,涉及养老资金管理及理财投资的养老信托,其门槛较高;如果是涉及养老服务消费方面则门槛较低。
养老信托的类别较多,从财产管理角度来看,信托能让老人享受到信托工具所创作的效益;信托能以遗嘱信托的形式实现财富传承功能;能以再投资的形式整合养老产业资源,为老人提供养老医疗服务。
就目前国内养老信托市场而言,涉及养老资金管理及财富投资的养老信托,其门槛较高;如果是涉及养老服务消费方面则门槛较低,诸如一些信托公司推出的消费信托预存约1.1万元、2.1万元、3.1万元可享有一年期、不同折扣的相应居家养老、健康数据管理以及紧急救援等服务。
行业专家对金融界信托频道表示,养老信托安全的纠结点在于:养老消费权益以及资金安全的保障,而不是收益率。也就是说,老年人通过购买信托,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项目募集资金应该投向低风险金融领域,同时做好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知识背景:
养老金信托是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信托资产,交给金融信托机构管理和经营,职工退休后获益的一种信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