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公告》,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分析人士认为,这将为信托公司业务打开新窗口,给信托资金投资提供新方向,也为信托公司更好地熟悉资本市场运行规则提供机会。
信托或以参与为主
据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是金融机构获取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我们公司已提交业务申请资料,正等待监管部门公示。”某信托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银行间债市主要是银行和券商在做,这次信托能进入,也算增加一个业务范围,“信托主要是先学习,即便获得批准,业务量也不会很大。”该人士介绍,目前公司有一些服务的企业,获得承销资格后,未来这些企业若有发行公司债的需要,公司就可提供组合性方案,对企业来说比较方便。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拥有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为119家,包括52家主承销商和67家承销商,以银行、券商为主,另有2家保险资管和5家财务公司。2016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排名前21的均为银行,第22名为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其中前10名均为全国性大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表示,“初期信托公司承销债券类业务,不会做的太多,毕竟没有很多相关资源,但这个试水的过程非常重要。另外,通过这种尝试,今后监管层的政策也会调整,以便更适合信托公司操作。”
准入门槛有要求
殷醒民告诉记者,信托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承销市场,主要体现监管层推动金融资金“脱虚向实”意图,“目前银行间债市融资利率并不高,引入信托资金,可进一步壮大债券发行方的力量。同时,监管层希望通过拓展信托创新业务,鼓励信托资金支持公司债,继而减少金融资金空转的可能性。”
对信托公司来说,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承销市场意味着打开一扇新的窗口,信托投资有了一个新的去向。今后,信托资金配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置一部分债券。更重要的是,为信托公司进一步融入资本市场提供新的契机。
“信托公司此次被获准直接进入资本市场,意义重大。此前信托与资本市场的接触都是间接的,作为通道,给别人借道,而非主动管理。而现在通过承销债券,信托公司可逐渐熟悉、学习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则和体系,为今后参与多样化的资本市场业务打下基础。比如,信托公司可从无到有,成立自己的债券部门,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殷醒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