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举办的第三期“私募资产管理百人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化进程中依然存在信托与委托关系不清晰等问题,需以信托文化统领资产管理供给侧制度改革,从法律、监管、信用三个方面着力系统化解市场制度与市场行为不匹配的缺陷。
洪磊指出,截至9月10日,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规模较2016年年底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期券商资管、基金公司专户规模稳健增长。与此同时,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期货资管业务规模显著下调,监管政策成效初显。
洪磊认为,目前资管行业面临诸多挑战,具体到私募资管行业,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信托与委托关系不清晰,部分行业实践脱离了信托关系的有效约束。部分私募资管活动以合同约束代替信托约束,仅履行合同事先约定的责任而未履行信托义务要求的持续性责任。二是投资功能与融资功能不清晰,监管重心与实践不匹配。若资产管理“兼营”投资与融资活动时,必然产生监管空白和套利,从而增加金融系统性风险。三是市场化信用机制不健全,“信用依附”削弱“风险自担”的投资文化。实践中,个体信用约束严重不足,资金端“刚性兑付”产品从银行延伸至信托、资管;资产端对基础资产缺少正确的风险定价,“风险自担”约束达不到实效。
三方面问题交织,既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带来系统性风险隐患;也模糊了功能监管的边界,使监管协调变得更加复杂、低效。要解决这些问题,洪磊认为应当从三个层面着力,系统化解市场制度与市场行为不匹配的缺陷。
首先从法律层面看,应当修订完善《证券法》《基金法》《信托法》,充分发挥特别法的专业价值,将各类资产管理纳入统一规范,根据本质特征确立各类资管活动的法律属性、活动边界与行为规范,为行业统一监管奠定法理基础。其次从监管层面看,要充分发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决策与协调职能,统一资产管理的上位法要求,实现功能监管。最后从市场层面看,要以个体信用的积累、运用为基础,逐步推动个体信用在市场博弈竞争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和监管套利的怪圈,推动市场主体回归行业本质,重视自身功能价值和内部治理,以信用立身,以持续的专业性和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