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4月在博鳌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将在今年年底前推出政策鼓励在信托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业内人士指出,国内信托公司目前在财富管理、家族信托等方面的转型方向和国外的发展是相一致的,如果双方可以发挥协同作用,对于信托行业的发展也有所助益。
外资入股潮起潮落
2007年,原银监会颁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机构向信托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其本身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该项规定被看做是外资机构可以入股信托公司的起点。
自此之后,我国信托行业掀起外资入股热潮。北京信托作为第一家引入外资股东的信托公司,在2007年实施股权重组,引入英国安石投资管理公司(持股19.99%)作为境外战略投资人。之后5年,先后有10家信托公司引入外资股东,包括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入股联华信托(现兴业信托)、苏格兰皇家银行入股苏州信托、摩根士丹利入股杭州工商信托、摩根大通入股百瑞信托等。
资管行业资深研究人士陶斐斐表示,彼时进入信托公司的外资股东以大型银行和投行为主,对于国有背景的信托公司而言,引入外资股东有助于其股权的多元化。当时外资对信托公司最大的影响在于使信托公司在内控管理、风险控制、国际视野等方面上有一定的提升。在具体业务方面,根据各家禀赋资源也有所协同。譬如,一些信托公司有QDII等跨境类业务额度,在香港等区域的资产匹配方面会和外资股东有一定协同,不过外资投资信托公司主要以战略性投资为主,真正涉入到实际经营的比较有限。
自2012年摩根大通入股百瑞信托之后,便再无外资机构进入信托公司。虽然2015年《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规定“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放开了对外资持股上限的设置,但也是从2015年开始有外资逐渐退出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