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是公共政策的两大工具,其目的是不一样的,金融监管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宏观调控是为了逆周期调控、实现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是,有时金融监管也会影响甚至误伤实体经济,被动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
当前的金融去杠杆在主观上是为了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客观上也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一定压力。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任务做出了明确部署,其中宏观调控是“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金融监管是“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四大任务中的第三大任务是振兴实体经济。
2014下半年-2016年上半年的流动性宽松周期先后在股市、债市、房市领域滋生了资产泡沫、杠杆套利以及金融风险。2015年股市率先去杠杆,2016年8月份以来债市开始去杠杆,2016年10月以来房市开始去杠杆。加杠杆是市场微观结构恶化的过程、筹码向乐观的投资者集中,去杠杆是改善市场微观结构的过程、保障资产流动性以分摊成本,不能引发解杠杆的流动性危机是底线。2015年股灾的本质是去杠杆过程的流动性危机。
2015年以来,由于利率市场化和中小银行在存款负债上的劣势,同业存单繁荣,中小银行通过同业负债来对接地方债、信用债和非标,进而流向当地的地方融资平台、制造业企业和房地产来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但是,由于银行追逐利润做大规模的动机和监管短板,逐渐形成“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的套利链条,开始通过加杠杆、加久期、降信用来进行监管套利,沦为以钱炒钱的投机行为,违背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
4月份以来监管层对“三套利”“四不当”等行为开始加强监管并进行专项检查,要求穿透底层资产,一一对应。由于同业业务由来已久、一时难以厘清,而且银行对于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的新规不明朗,天然的反应是什么都不做,忙着补授信、调存量,导致新业务停摆,进而误伤实体经济。典型的表现是,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相当于事实上加息,而从估值的角度长端债券收益率基本在历史均值水平上,而且债券市场不断有债券推迟或取消发行,4月共有154只债券取消和推迟发行,涉及规模达到1406.63亿元,数量和规模已与今年第一季度相当。商业银行负债和资产缩表导致信用创造收缩,相当于宏观调控收紧。
如果2季度保持金融去杠杆的高压,预计2季度信贷社融可能会出现比较明显的回落,考虑到1个季度的时滞,3季度投资和经济可能会出现比较明显的回调。因此,如何在金融去杠杆、防化金融风险的同时,防止误伤实体经济值得重视:1)区分“以钱炒钱”的投机套利行为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是关键。2)按照宏观调控的“丁伯根法则”,面对多目标,应采取多工具,比如,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冲金融去杠杆引发的货币收缩效应。3)去杠杆有助于金融稳定,但要防止运动式突袭式,防止“放乱收死”,要“又红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