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的一些餐饮店流行起“扫码打赏”,即消费者通过扫描服务员所挂牌子的二维码支付一定金额的“小费”。而在更早之前,广东深圳等地的商家早已推行这种做法。
商家推出“扫码打赏”,用意不难推测,一来可以提高服务者的主观能动性,让服务者自觉为客户着想,提升服务水平;二来增加餐厅和服务员的收入;三来紧跟二维码时尚潮流,提高知名度……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
支持者认为,打赏一下能促使服务员提高服务质量,自己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自己也乐意掏出这三五块钱。反对者认为,商家已经将小费通过商品价格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小费应该算作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该再由消费者买单。可以说是立场不同,观点各异。
诚然,给小费是国外服务业的惯例,但要看到西方这种习俗是从18世纪沿袭、发展而来,即便如此,约一百年前,西方也出现过一次反小费浪潮,而在亚洲不少国家,例如日本、韩国等,小费也是包含在其他费用中的。可见东西方文化背景不同,小费的认可程度、给付方式都有所不同,现在要让历来崇尚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价廉物美的中国消费者额外给钱,恐怕也需要一个适应与反对的长期过程。
留心的话,消费者会发现,这些餐饮店或通过标识、桌牌或通过服务员提醒你,如果对服务感觉满意,可以通过扫服务员工作服上的二维码卡牌进行“打赏”,金额多为3元至5元。一般来说对客人多不打扰,而那些站在客人身边不走,用行动和语言强制消费者“扫码打赏”的服务员显然念歪了经,让顾客产生“像吞了只苍蝇”的不适感,激起质疑和忧虑理所当然。
实际上,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一些中大型连锁餐饮机构早已尝试用数字化的方式推动服务升级,实践结果并未对市场形成负面冲击,“扫码打赏”乃企业在考量市场条件、经营方式、目标利润等方面因素而进行的市场探索,我们不妨抱以平常心:商家要以提高服务、激励员工为初衷,保持鼓励提供更优服务的驱动性,千万不能本末倒置,强迫扫码,否则顾客流失,得不偿失;消费者也不必闻“码”色变,一旦“扫码打赏”违反了市场规律,异化成服务人员的重点猎物,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自会有市场之手和监管行动予以规范。
“扫码打赏”,花开花落两由之。归根究底,餐饮店流行起“扫码打赏”是市场行为,我们不妨用市场眼光看待“扫码打赏”。商业大潮波涛汹涌,创新也好,探索也罢,均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市场、社会的多重考验。要知道,小费能够在一些西方国家盛行,并非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是经过市场漫长的检验,已经成为一种经济模式。当下时兴的“扫码打赏”能否持久并发展,还在于市场各方的角力与协调,需要不少的时间、耐心、观察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