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A股的年退市率只有0.35%,本栏认为这并不能说明A股的退市制度不好,因为A股的股票都是通过发审委审核通过的,质量自然要比国外备案制下上市的公司质量更好,退市率低还说明咱们的重组成功率高,不能为了达到退市率而强制企业退市,这颠倒了因果,混淆了乾坤。
若干年前,企业流行一种末位淘汰制,即每年给员工打分,排名后10%的员工将被辞退,学校也有对学生进行这样排序淘汰的制度,似乎默认员工队伍中总有10%的人是不合格的,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员工之间的友谊,也鼓励了员工业绩造假。
公司退市也一样,业绩不佳要退市,财务造假也要退市,两厢比较之下,还是造假更划算,左右是退市,造假一把万一没被发现,还能高位减持股票,全身而退。所以本栏反对让业绩不佳的公司退市,只要投资者还愿意持有,愿意买入,就应改允许它继续存在,不能业绩好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业绩不好叫人家“牛夫人”。
对于绩差公司如何拯救,愿意自己发奋图强的可以给它更多的时间,对于放弃努力的可以鼓励它被其它公司借壳重组,重组成功实际上是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完美体现,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又能盘活上市资源,还满足了优质企业的上市需要,何乐而不为?本栏承认,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极易出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但是这不是反对重组的理由,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完全可以通过长期停牌来加以制约,而且大宗交易也是内幕交易和滋生腐败的温床,还不是在正常交易吗?
至于雅百特的直接强制退市建议,本栏认为不妥,欣泰电气的强制退市已经引发了很多争议,关键问题是不持有雅百特股票的人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可以喊强制退市。可是谁又考虑过持股投资者的感受,难道买了雅百特股票就要为大股东的造假负责?就要被强制退市,资产大比例损失?别总拿索赔说事,能成功快速索赔弥补损失的有几个?本栏建议没收雅百特大股东的全部股份及减持款项,寻找重组方借壳上市,保护持股投资者的利益,在这期间股票长期停牌,以避免受损投资者误卖股票。
本栏认为,成熟股市的大比例退市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备案制的副作用,即因为缺少发审委的审核,导致一部分业绩不佳、无法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公司上市,事后投资者发现了真相,不愿意继续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鲜有人买入,导致流动性不足,于是公司股票退市。二是由于有些公司大股东认为市场寄予公司的估值过低,自己认为公司应该有更高的价值,于是全面回购股票实施私有化然后退市。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是因为无力继续经营而破产清算,股票自然退市,这三种情况咱们A股都不常见,故咱们的退市率很低并不奇怪。如果为了达到足够高的退市率而强制绩差企业退市,恐鼓励绩差企业铤而走险,造假避免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