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 18 号文,主要措施包括以下
三个方面:
1、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
理。
3、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6 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我们的观点:解禁日即将来临,板块减持压力有限
根据规定,18 号文的有效期为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这期间解禁的限售股及高管增持股份
将集中解除限售令。为此,我们梳理了轻工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增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