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机密封的一纸致歉公告,揭开了其原股东深圳柏恩违规减持股份的“内幕”。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柏恩的减持,正是当前市场强烈质疑与诟病的清仓式减持。而清仓式减持的背后,还存在违规行为,如今的致歉,到底有什么意义?
2010年2月份,日机密封增资扩股,深圳柏恩以2.28元/股的价格获得200万股股份。2015年6月份日机密封在创业板挂牌,去年7月份该上市公司实施10送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至此,深圳柏恩持股变为4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75%),持股成本变为1.14元/股。
今年5月22日、23日,深圳柏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将400万股全部减持,减持均价为32.73元,获利超过1.2亿元。可以说,深圳柏恩入股日机密封获得了丰厚的收益。不过,因违反了当初的承诺,其减持属于赤裸裸的违规减持,深圳柏恩清仓式减持受到市场的关注,个中原因即是如此。
当初,深圳柏恩在日机密封招股书中曾承诺,“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深圳柏恩在招股书中同时做出了约束“未履行承诺”的承诺。包括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还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如今,深圳柏恩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下实施了清仓式减持,却仅仅只是表示歉意,并希望得到投资者的谅解,绝口不提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赔偿投资者损失之事。但是,清仓式减持后致歉就完事了吗?
对于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清仓式减持行为,投资者早已如惊弓之鸟。如果深圳柏恩履行承诺披露清仓式减持的信息,那么日机密封的股价无疑会发生震荡,更何况其持股占比高达3.75%。由于深圳柏恩没有履行承诺,其通过大宗交易无形中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这个角度上讲,深圳柏恩没有履行承诺,维护了自身的利益,但其自身的诚信却碎了一地。
由于此前深圳柏恩只持有日机密封3.75%的股份,并不在2016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监管范围,但由于深圳柏恩当初作出了承诺,无论其持股是否达到5%,都必须切实履行,这亦是其作为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最起码的信托责任。
其实,深圳柏恩不履行承诺的清仓式减持行为,亦再现现行制度所存在的漏洞。一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对象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规定对深圳柏恩的减持其实是“鞭长莫及”的。二是《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形,在监管上处于“空白地带”。因此,即使是深圳柏恩违反了承诺,并且实施了清仓式减持,监管部门又能奈它何?
而且,制度漏洞在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及沪深交易所的《实施细则》中同样存在。比如《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12个月内减持股份。如果违规仍然只停留于批评与谴责阶段,是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而所谓的限制交易措施,对深圳柏恩这样的违规行为真的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