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因裸贷、暴力收贷一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话题。“校园贷堵后门,还应开正门”,银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一语破题,为商业银行校园贷打开“久违”的大门。
广东某行迅速反应,直接复制校园网贷,降利率、增额度,确立每名学生5000元,全年20亿消费贷款新目标。近期,又有多家大银行“试水”校园消费贷,致力开发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笔者以为,此举有悖监管当局校园贷“开正门”初衷,有误人子弟之嫌。
一、搞清楚,什么是银行校园贷
顾名思义,校园贷是贷款给在校学生个人,用于支付学生校园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个人贷款对象需年满18周岁,且有稳定收入来源。在校大学生虽然大多满足18周岁年龄要求,但缺乏稳定收入来源,故一直是商业银行讳莫如深的金融“蓝海”。
金融机构不敢涉足校园贷,给网络高利贷带来可乘之机。校园网络贷之所以偏爱校园这块市场,无非看中了两条:一是在校大学生缺乏金融知识,但又愿意尝试新东西,易于接受先消费后还款的生活方式;二是在校大学生属弱势群体,虽然没有稳定收入,但有家长和学校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贷款本金和高息罚金早晚会有着落,既使真有还不上的,还可以“肉偿”或以身抵债。
监管当局正是有感于“校园贷”之流弊,才大刀阔斧整顿网络借贷,鼓励校园贷款“开正门”。个人认为,监管当局鼓励金融机构“开正门”,其本意是允许银行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个人求学贷款,而非鼓励学生透支消费。
二、校园消费贷,不是免费“午餐”
校园消费贷以分期付款方式,支持学生用于个人购买消费品,折算后的费率往往不会比银行贷款利息低多少。“正规军”杀进校园,银行消费贷会给学生带来些什么呢?
(一)误导学生消费。大学生合理消费如就餐、购买日常用品等无可厚非,但消费能力要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匹配,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紧密相关。一个在校大学生靠银行分期贷款来购买个人消费品,甚至是奢侈品,容易造成学生冲动消费,跟风效仿,盲目攀比,分散学习精力。
(二)透支个人信用。大学生缺乏社会实践,对银行个人征信不够重视,对银行贷款偿还意愿不强;但对互联网分期贷款购物充满好奇,愿意尝试新工具、新产品。银行校园贷为学生个人消费提供贷款便利,透支大学生个人银行信用。一旦还款困难出现逾期,就会形成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三)增加经济负担。在校学生普遍没有经济来源,学费基本上都靠家长提供。与学费无关的各类消费如旅游、高档包、摄影器材等消费,一般家庭不会支持。校园消费贷一定程度规避了家长监督,助长了学生攀比购物风气,增加了学生偿还消费贷款的经济负担。
三、校园贷,银行“正路”该咋走?
目前讨论的不是校园贷该不该贷,而是校园贷到底该怎么贷,贷给学生干什么的问题。笔者认为:银行“校园贷”应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普惠金融“正路”,围绕大学生求学、创业难点,抓好以下三大校园贷款产品。
(一)主推国家助学贷款。商业银行应主动担当社会责任,把助学贷款做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财政、教育、税务、保险部门在贷款学生推荐、助学贷款核销、税收减免、利率优惠、保证保险等方面加强协作,统筹大学学校贷款与大学生助学贷款综合费率。
(二)支持出国留学贷款。大学生出国留学深造已成为中产家庭的重要选择。商业银行应加强出国留学中介合作,全面推广出国留学贷款,在出国留学证明、出国留学贷款、出国留学签证、个人因私购汇、海外房屋租赁等方面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个人贷款额度。
(三)扶植学生创业贷款。大学高校是社会企业课题的研究基地,也是大学生创业实践的主战场。金融机构、教育部门、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
合作,在课题研究、项目准入、技能培训、创业辅导、信贷支持、银企对接等方面,给予扶植与倾斜,鼓励大学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