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马维:创新的本质就是解决问题从不神秘。下面就是他告诉我们的:
读凯文.阿什顿《被误读的创新》
如今的学校教育,似乎都把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当作头等大事:从“幼升小”考试、奥数竞赛,到高校自主招生,好像最看重的,都是学生的创造力。可是,假如问一声,创造力、创新能力究竟是什么?好像都难有准确的描述。只是有一点,人们都承认,普通人可能拥有一定的“创造力”,但创新行为,却多半只能与那些凤毛麟角的天才发生联系,普通人望尘莫及。只需想想我们小时候,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之类的头衔,总是用在那些早有定评的大人物身上,便可知“创新”的难度有多高。
而在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物联网之父”凯文.阿什顿看来,这种高不可攀的幻觉,乃是对“创新”的误读。创新这个词之所以会拥有如此之多的神秘感,多半是由几百年来各类出版物反复渲染、塑造而来的,而人们在证明其“神秘”时所引用的例子,却并非实情。对这类故事的证伪,有助于打破关于创新的那些浪漫成见和千古神话。而有关创造力的神话往往暗示了,在人类群体中只有很少的人具备这种能力。凯文.阿什顿力图证明的核心事实即是:创造很寻常。作为人类,每个人都拥有创新的可能,就如同每个人都同样拥有走路、运动的能力一样――尽管每个人的运动天赋会有差异。事实上,自15世纪专利制度在意大利建立以来,获得专利的发明者人数一直都在增加。2000年,4000个美国人中就有一名首次专利获得者。所以凯文?阿什顿说:“创造就是人类,创造就是每一个人。”
为了印证这个观点,他举了创造出香草人工授粉方法的12岁黑人、完全没有受过学校教育的奴隶爱德蒙作为例子。作为奴隶,爱德蒙甚至不知自己的姓氏,但因为聪明深得主人宠爱。主人平时去农场巡视,常带着他。他因此而习得不少有关水果、蔬菜、花卉的知识。一天,埃德蒙的主人欣喜地发现,种植园的香草藤上结出两个多年未曾见过的荚。原来,是埃德蒙发现了人工授粉的方法!一个12岁的孩子,一个奴隶,居然独自解决了难倒全世界几百年的问题,让香草这种名贵而需求量极大的植物产量暴增,给许多国家带来了新的商机。如果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天才”,那么至少,这位“少年奇才”并无任何明显的过人之处。
人类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大概永远是最欠缺的。直到1935年之前,还没人认真研究过人类创新的本质,也没人关心创新需要经历怎样的过程,这或许仍是由上述偏见导致的。但一位名叫卡尔.登克尔的学者,在《关于问题的解决》这部专著中,提出了“创新的本质就是解决问题”这个看起来毫无魅力的结论。他还认为,旧观念会阻碍新观念――用他的有些拗口的原话来讲,就是:“如果一个情境被引入某个特定的感知结构,那么思考只能抵抗住原有的感知结构才能取得一个与之相反的结构。”
而登克尔的继任者韦斯伯格则发现,头脑的思维过程,事实上不会发生飞跃。解决问题并引导我们创新的,其实就是观察、评价和不断重复试错这些习以为常的东西,没有多少神秘色彩可言。所以,创新实际上总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感知上的突然变化,即所谓“灵感”所能带来的。并且,人类历史上的几乎所有重大创新,都是众人努力的结果,每个创造者创造出一点新东西,把创新往前推进一点。而在人类从事创造的历史上,创新者遇到的批评、责难、嘲讽、诋毁和伤害,以及他们为此所承受的精神压力,要远大于那些循规蹈矩之人。旧观念会阻碍新观念,此乃人性。
多年来的人脑研究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人类天生更倾向于接受固有的东西。人脑在接收熟悉信息时候的兴奋程度,远高于接收陌生信息的时候。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一项创新明摆着能带来很多前所未有的好处时,人群中的大多数还是选择拒绝的原因。所以,那些对创新者的中伤,常常并非完全出于利益的考量,而是与生俱来的下意识行为。让人惋惜的是,在不胜枚举的案例中,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让创新者倍感挫折和孤独。
上世纪90年代,波士顿儿童医院的外科大夫福尔曼接诊了一位让无数医生束手无策的患者:5岁的詹妮弗面部长了一颗肿瘤,她的父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将女儿送到由于疗法创新而饱受争议的福尔曼大夫手中。这位遭到无数人非议的创新者提出了一种针对肿瘤的新见解,认为不需把肿瘤看作是单纯的侵略者,因为肿瘤试图维系的,是与那些正常细胞的交流。由此福尔曼认为,医生需要做的,不是与肿瘤打仗,而是需要设法抑制、停止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之间的“交流”。由于离经叛道的观点,他的论文被所有医学刊物拒绝,医院不少同事也把他当作疯子。但这一次,詹妮弗在福尔曼的治疗下,退烧了,幻觉消失了,肿块缩小了……终于慢慢恢复到了原来的漂亮模样,身体彻底康复了。
孤独或许正是创新者的宿命。如今流行“创新型组织”,但在凯文?阿什顿看来,这绝不该理解为通过吵吵闹闹的“头脑风暴”就能产生创新。的确,好点子在创新中的作用无可取代,但“好点子”并不等同于创新。创新需要行动,跨出一步,再跨出一步,每一步都需要个体单独、安静、脚踏实地去落实。还有一个事实似乎也不该忽视:创新往往源于困难。乔布斯就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这样行不通?”或者,“如何改变才能让它行得通?”当年,很多公司以为,智能手机只是手机,他们因为产品销量和顾客满意度的节节攀升而欣喜不已。而乔布斯看到的却是,作为计算机制造商,不能满足于让手机仅仅是手机,它应该是人们口袋里的一台电脑。乔布斯早就发现,传统计算机外观丑陋,因为所有伟大的产品设计师都跑去设计汽车或建筑物了。虽然苹果公司没有生产过手机,但这一点也不要紧,因为乔布斯想创造的那个东西,本质上是电脑,这恰是苹果公司最擅长的。
当然也可以说,乔布斯的成就,源于他的激情。的确,尽管创新很难与灵感直接挂上钩,但创造和激情还是呈现了正相关性。而且,更易让人们忽视的是,没有创造的激情,常常会带来破坏。所以,在凯文?阿什顿看来,如果不把激情引向创新,也许这种激情就可能被引向破坏,体验破坏的快感,并且成瘾。
19世纪,经济学家马尔萨斯从人口和地球资源的角度论证了人类必将面临的大饥荒和灭绝。单从统计学的角度而论,马尔萨斯预言的趋势并没有错,人类目前的人口数量甚至远比他预言的多得多。但是,他对人口红利的估计大错:人越多,创造者就越多,人们就可以互相连接,继而创造出更多的好东西,从空间到医疗,从教育到信息。在凯文?阿什顿看来,这也是过去几十年创新呈现出显著加速度的原因――大量人口的消费会导致地球的危机,但人类用变化击败了变化;用持续不断的创新,延续了人类的历史。
我们会一直在创新的征程上,越战越勇。(原标题:马维:创新的本质就是解决问题从不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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