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相关政策纷纷落地,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风头正劲。简单梳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有助于理解此轮国企改革的路径与走向。
8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央企深化改革等事宜,加之中国联通混改方案近日披露(唯一一家集团混改试点单位),使得公众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预期再度升温。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改革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应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务院2015年9月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五方面工作任务,并明确混改为国资国企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8月发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标志着混改推进走向实际操作。
2016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从会议精神可以确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位前所未有地突出。
2017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落地之年。上半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疾不徐,7月份国企改革步入“施工高峰期”。国务院国资委称,央企集团的产业集团、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三类划分”已经基本明晰;随后,国家发改委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时表示,前两批共19家试点企业正在推进,第三批试点企业正在报批,并有望遴选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
应该看到,“混”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员工持股计划、绑定核心员工利益,而“改”则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主要推进任务应体现在如下方面。
此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以管资本为主重塑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应该准确界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聚焦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坚决不管。
关键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本轮国企改革中,完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是改革核心。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由“管人管事管资产”上升为“管资本”,是又一次重大进步。其转变是国有企业真正实现市场化,做强做大的最有效途径。
继续推进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的进程,核心是国有资本股份化和股权多元化,尽快完成公司制改制。6月26日,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涉及69家央企集团、8万亿元集团总部资产。可以预见,该方案的实施将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资产证券化铺平道路。
深化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该领域混改对整个混改乃至国企改革有着牵引作用。在必要的监管基本确立的条件下,稳步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对于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的国有企业,重点是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其整体上市或将其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对其所处行业的不同产业链进行分拆,除国家战略需要或外部性为正的领域,放宽准入条件,引入民营资本,逐步打破垄断。(原标题:范思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义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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