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教育部召开第二场“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王继平介绍,我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正转移到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经过多年持续建设,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形成了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五个部分构成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
建立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这既是职业教育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教育部门监督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的依据。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关键在于,要以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思想,理顺政府管理、学校办学和专业评价之间的关系。
我国职业教育近年来规模快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23万所,年招生930.78万人,在校生2680.21万人,中职、高职教育分别占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全国职业院校共开设近千个专业、近10万个专业点。但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却不能令社会满意。
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从关注数量、规模到重视质量和特色,这就需要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专业设置自主权、课程设置自主权、教学自主权、顶岗实习自主权等,而在放权的同时,国家需要有监督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规范、标准,职业院校则需建立用好自主权的机制。可以说,建立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主要目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
比如,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就是为给职业学校自主设置专业提供指引。按照规定,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内的专业,不需要备案和审批,自主设置即可,而只有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才需要申请、审批。这样,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就获得较大的自主空间。
再比如,设立职业教育顶岗实习标准,这可解决我国一些职业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十分随意,进而影响实习质量、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问题。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一些职业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某一企业去顶岗实习,但专业不对口、实习环境恶劣、超时加班工作,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务工等。建立顶岗实习标准,就要求学校必须按标准实施顶岗实习,违反标准规定,则要被追究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只是解决基本规范问题,要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还需要在学校自主办学和社会专业评价上下功夫。拿专业设置来说,专业目录为学校自主设置专业提供了依据,但如果学校在具体办学中就由学校领导根据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而不结合社会需求、本校的办学定位和条件设置专业,就会出现一窝蜂设置某几个热门专业的问题,导致职业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脱节。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可以自主设置,但设置时,学校应该发挥教授(教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深入进行市场调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顶岗实习也是如此,在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时,应由学校的教学委员会评估实习单位是否具有顶岗实习的条件,制订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可有的学校就由学院或系的领导决定派学生到某一企业实习,结果出现企业和校方的利益输送,把学生作为“学生工”的问题。
为此,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一方面,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学校执行标准,针对学校不按标准设置专业、实施顶岗实习等问题,要依法要求学校纠正,并追究校方责任。像对学校一再违反标准规定,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学校减招、停招,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违规办学信息。
另一方面,要推进学校建立用好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的机制,这主要是推进学校进行内部治理改革,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尤其是要建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对学校教育和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评价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原标题:熊丙奇:让职教国家标准提升职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