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立即停止所有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这导致国内各大代币全线下跌,其中一些的跌幅超过50%。代币发行融资一般被称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通过发行加密代币的方式进行融资。
ICO这个概念是借鉴IPO创造出来的,因为两者颇有几分相似,都是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投资者获得股权或代币,发行者获得资金。由于比特币近年受到追捧、不断升值,加密代币被认为是前景广阔、升值空间大的创新,一些互联网平台(主要是代币交易平台)的代币受到投资者追捧,平台就向投资者公开发行代币,获得融资。ICO实际上是风险投资的替代方式,但是面向的投资者数量更多、议价能力更弱,从而ICO可能受到的约束更少,而获得的融资可能更多。
因此,在国外、国内出现几例成功案例之后,ICO的发展便开始不断加速。7月下旬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7月18日,监测发现在上述平台上线并完成ICO的项目65个。其中,2017年以前共上线完成5个项目,今年1-4月份上线8个,5月份上线9个,6月份上线27个,明显呈现出项目上线频率呈指数级加速的趋势。
但是,ICO在便利创业平台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金融风险。其发行方式与争取风险投资相似,但面向的对象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弱。因此,ICO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包括项目失败或跑路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价格剧烈波动引起的金融风险等,甚至还有借ICO进行的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风险等。
由于ICO快速发展,潜在风险越来越大,市场近期已经预计到政府部门将加强监管。国内主流ICO平台之一ICOINFO已于8月30日暂停业务,其决策人称,意识到了市场确实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文提示了ICO风险。
七部门发布的《公告》严厉程度甚至超出了市场预期。首先,将ICO定性为违法行为。《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既然是违法行为,ICO就没有了公开存在的可能性,不只是对其加强监管,而是要完全杜绝。其次,立即停止各类ICO。违法行为当然要立即停止。第三,已完成ICO的项目要做清退等安排。没有新老划断,不区分存量增量,生米煮成熟饭也行不通。还有,连代币交易都被严格限制。《公告》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此前市场还在讨论,ICO应该由谁监管、如何监管,而七部门的态度是一刀切——停止。
目前ICO的风险还没有暴露。参与的人数不是很多,只是10万的量级。而且,ICO还具有一些正面的作用,可以为创业阶段的互联网平台便利地融资,为中国区块链等科技的发展提供支持。因此,《公告》实际上是透露了监管部门新的理念:将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将金融创新置于严格监管之下。
这种做法是符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对风险要及时发现、提示、处置,而不能等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处置。这样的严监管会不会妨碍创新呢?首先,对一些创新会有约束,但这样的约束是有必要的,不是所有创新都有利于经济和民生。其次,真正有生命力的创新仍然会发展。例如,那些不能进行ICO的平台,如果真有竞争力,还可以通过风险投资等方式获得融资。(原标题:欧阳觅剑:将ICO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