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管理层如今以鲜明的态度“一刀切”叫停校园贷,既彰显了监管的强度与力度,也必然纯净大学消费金融市场。而接下来政策所要跟进的重头戏就是如何引导商业银行更多地为大学生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在通过大量的文件进行引导与劝导但似乎并没有看到刮骨去毒的显著效果后,监管层终于对处于野蛮与变相生存状态的“校园贷”打出一剑封喉之拳。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日前在教育部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同时,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低门槛、高额度、无抵押……伴随着夸张甚至虚假的宣传,携带着强大功利性目的,抓住大学生刚刚成年且心智并未完全成熟的软肋,校园贷从进入大学之日起就已经开始异化与走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是4.35%,四倍就是17.4%。表面上看来,许多校园贷平台公示的利率都符合以上标准,但除了收取利息,他们还会收取提现费、借款服务费、借款手续费和提现费;如果出现逾期,则会收取逾期罚息和逾期管理费,延迟还款时还会涉及充值费。简单地加总一下,校园贷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通常都在20%以上,而据央视报道,一些隐性的校园贷高息达200%。
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是,虽然绝大多数大学生们已经达到18岁的法定年龄,但由于金融财务知识的缺乏和风险识别能力的薄弱,他们很容易掉进他人预先挖好的“陷阱”之中。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蚂蚁金服进行的一项联合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大学生的防骗能力平均得分仅为69分,近半数无法识破校园贷诈骗迷局。更为重要的是,平台公司还充分利用了“校园代理”中同学与同学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关系,在达到争取更多借贷客户的同时,还导致同学之间互借身份信息进行“刷单式”借贷,或者为了帮助同学冲业绩而向平台公司申请借贷,悲剧便在大学生中频繁上演。
带着发育不良与满身匪气的校园贷又的确赢得了市场。苏宁金融研究院测算结果显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分期规模最近两年的同比增速高达200%以上。而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显示,8.77%的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5.33%、网络贷款占比3.44%。同时,广州市金融机构最近抽样调查显示,近七成在校大学生愿意接受理财投资。
校园贷之所以能在大学找到了繁衍的土壤,一方面是因为作为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大学生们几乎没有收入来源,其生活消费基本靠家庭支撑,但他们却对新型消费与潮流消费特别敏感,甚至可以说消费欲望丝毫不亚于有正常收入的成年人。也正是看中了大学生经济来源受限以及“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一超前消费偏好,贷款平台得以乘势而入。另外,“单反穷三代,苹果毁一生”的现象在大学生校园也不乏鲜见,比富摆阔的心理在二、三线城市的大学与民办高校非常流行,从而给不法校园网贷平台创造了引导部分大学生过度消费与自身牟取暴利的机会。
紧追校园贷穿行于大学校园的诡异脚步,管理层过去两年中也在接连投放密集性火力,除了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外,由银监会牵头,联合教育部等14部委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还将“校园贷”作为整治重点。两个月前,银监会又联合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现在看来,面对庞大的大学生消费群体以及金融机构日渐健全的风控能力,完全有必要打开这扇金融之门。采取的基本方式是,商业银行通过信用卡向在校大学生提供监管层许可的小额、场景化的信贷额度,同时与父母的收入绑定。这样既可以防止信用风险,还能在大学校园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持续的监管棒喝导致校园贷数量的明显减少。根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全国已有59家校园贷平台选择退出校园贷市场,其中37家平台选择关闭业务,占总数的63%;有22家平台选择放弃校园贷业务转战其他业务,占比为37%。但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平台尽管停止了网络贷款,可经其包装打扮的各种“变种”又层出不穷,它们或者将先前直接贷现金给大学生模式转为电商购物、分期还款方式,比如“医美分期”、“教育分期”、“旅游分期”等;或者与其他电商网站合作,提倡“先消费、后还款”, 操作手法是将借款直接打给商户,不经过学生,乍一看与校园贷毫不沾边,但受众群体还是大学生。另外,还有一些平台以支持创业与解决就业为饵,吸引大学者贷款接受高价培训,但受训后却并未按承诺为大学生提供相关支持,受训者只能硬着头皮还贷。基于原有校园信用卡市场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坏账率、睡眠率、注销率“三高”的乱象,官方明确规定未满18岁的学生不能从银行取得信用卡,同时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但实际操作中,银行大多停止了对学生发放信用卡。(原标题:张锐:棒毙“校园贷”彰显监管刚硬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