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编自厉以宁所著《大变局与新动力:中国经济下一程》
以下为文章原文:
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
有些发展中国家在由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经济往往长期停滞不前,总在人均GDP 4 000~5 000 美元上下徘徊。因此,世界银行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7 年)》中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 Income Trap)概念。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有些中等收入国家经济长期停留于中等收入阶段,原有的发展方式中的矛盾积存已久,终于爆发出来了,原有的发展优势渐渐消失了,它们迟迟不能越过人均GDP12000美元这道门槛,不能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例如,东南亚的菲律宾、马来西亚,以及拉丁美洲的墨西哥、阿根廷、智利,都长期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中。
据世界银行的专家分析,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遇到了以下困难:
第一,由于国内工资收入水平上升,这些国家无法同低收入国家的廉价劳动力竞争,某些低收入国家在劳动密集型工业品的出口竞争中,比中等收入国家生产的同类商品具有优势,在吸引外资方面也更有吸引力。
第二,由于这些国家缺乏能与发达国家竞争的优势产业、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的产品,它们的困难加大了,它们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机会几乎没有了。
第三,这些国家已经丧失当初由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挺进时的那种艰苦拼搏的精神和斗志。一般民众开始更多地追求福利社会的成果,总希望政府把更多的资源用来实现福利社会的各种目标,否则就对政府不满,于是胃口越来越大,难以自拔。一般民众不了解福利社会主要在高收入阶段才能逐步实现。
第四,这些国家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盛行。人们亲眼看到政府官员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等情况,他们的信心大大下降,官民矛盾激化,引发社会动乱。他们或者移民国外,或者消沉、失望甚至绝望,他们不再像当初创业阶段那样致力于经济振兴了。一般民众的消极、颓废、失望、绝望情绪成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的又一致命伤。
“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这样出现的。在这里,不妨再做进一步分析,“中等收入陷阱”,实际上包括了三个“陷阱”,即“发展制度陷阱”“社会危机陷阱”和“技术陷阱”。
下面,分别对这三个“陷阱”做些探讨。
-发展制度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中的第一个“陷阱”是“发展制度陷阱”,要靠深化改革来避免。已经或正在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从传统社会走向工业化社会的国家。在它们从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时,不一定经历了传统制度的激烈变革阶段,从而可能还保留着较多的传统社会的特征,传统势力和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仍起着很大的作用。这些特征和势力往往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山区、边缘地区表现得相当顽强,它们成为这些国家“发展的制度障碍”,也就是“发展的制度陷阱”。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土地制度依旧保留着工业化以前的状况。基本上有三种不同的表现:
一是传统的社会组织把持着土地,让土地的氏族共有性质长期不变,实际上农村的土地仍掌握在最有势力的氏族和家族长者手中,农村和农业尚未受到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影响。
二是农村和农业已经受到市场化的影响,农村中所发生的土地关系变化,表现为一些有势力的家族对土地的占有,从而形成了大地产制度或新建的种植园制度。大地产通常采取租佃制生产,佃户没有地产,沦为失地的阶级,而成为新建种植园的劳动者或者是雇工,雇工没有土地,他们靠微薄的工资为生;或靠在种植园内领得一小块土地,自行耕种,作为工资的替代品。
三是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经历过初步土地制度改革,农民曾分得一小块土地,但在市场经济中,农民中间发生了两极分化,土地兼并加紧进行,有些农民因种种原因,渐渐失去了土地,又成为无地的农民。
无论哪一种情况,土地分配的不均和贫富差距的增大都成为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的制度障碍”或“发展的制度陷阱”。
除了土地问题迟迟未能解决以外,“发展的制度障碍”或“发展的制度陷阱”还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传统组织和氏族、家族势力根深蒂固,阻碍了市场化的继续推行,地方政权大多数受到这些势力的操纵,成为大地产主人或种植园主人的工具,地方政府官员成为大地产主人或种植园主人的代理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广大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难以建立。
第二,这些国家中,传统社会的限制和土地制度的不合理,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村的收入增长率大大低于城市的收入增长率。农村购买力普遍低下,造成内需不足,限制了工业化的继续推行,市场化步伐相应地受到严重限制。第三,发展中国家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必须有财政的支持。然而在这些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受阻,财政通常十分困难,只能靠增税来维持,而财政收支经常有巨大缺口,财政赤字无法弥补, 结果形成了财政赤字与经济增长率低下交替的恶性循环。
第四,发展中国家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必须有金融的支持。然而在这些国家,金融业的发展通常是畸形的:一面是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没有出路;另一方面是资本严重不足,高利贷盛行。造成这种畸形金融状况的制度障碍主要是金融机构或者被外资控制,或者被官僚和权贵们控制,民间金融不得不转入地下活动。
第五,在这些国家,发展的制度障碍还在于社会垂直流动渠道被严重阻塞了。社会垂直流动渠道通常比社会水平流动渠道更重要。这是因为,如果存在着居民迁移受限制的户籍制度。农村或集镇的居民不能自由迁往城市居住并在那里就业,其后果主要反映为城市生活环境恶化,出现贫民窟或棚户区,社会治安状况不佳等情况。如果社会垂直流动渠道通畅,则可以调动低收入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及自行创业、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反之,社会垂直流动渠道的严重阻塞,将会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产生消极的影响。社会垂直流动渠道的严重阻塞,主要是制度性的问题,往往和垄断的存在、利益集团势力强大,以及社会上种族歧视、身份歧视、宗教与文化歧视、性别歧视等有密切关系。
如何克服发展的制度障碍?如何避免落入“发展的制度陷阱”?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唯有通过“补课”,也就是改革传统体制,才有出路。这里包括对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从制度上消除各种歧视。
然而,深化改革对这些发展中国家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阻力越来越大,主要原因是:改革拖得越久,利益集团的力量就扩张得越来越广,改革所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大。
以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制度改革为例。如果在工业化开始前,或者在工业化刚开始时,对传统的土地关系就进行调整,使“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得以基本实现,同时采取立法措施保护农民财产,限制以强凌弱式的土地兼并,也许后来就不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发展的制度陷阱”。如果在发展之初,采取土地赎买政策,让拥有大地产或大种植园的地主取得土地赎金而转投于工商业,后来的土地重新分配方案也不至于遇到那么大的阻力。然而,改革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以后再改革就会困难得多。
何况,以后要深化改革,谁来主持这场改革?单靠少数有正义感、责任感的知识分子,他们力不从心,不可能实现这项任务,在激烈的政局动荡中,他们会很快被排挤掉,或者被逮捕、被流放国外,或者被杀害。如果单靠下层社会的穷人,特别是贫困农民来从事改革的深化,很可能酿成暴乱,实行极端的“均贫富”政策,甚至演变为一场内战,不仅无济于事,而且只能使局势越演越乱。
这就是这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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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机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中的第二个“陷阱”是“社会危机陷阱”,要靠缩小贫富差距、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和社会管理创新来避免。“社会危机陷阱”是怎样形成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无非是贫富差距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地区收入差距扩大和缺乏社会管理创新所造成的。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业压力始终是存在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农村的青壮年,包括农村妇女在内,走出农村寻找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早离开农村在城镇中找到工作的人生活得到改善,会有示范效应,会吸引更多的农村中青壮年男女向往城镇,不断走出农村,结果是求职人数超过城镇的就业岗位数,就业成为城镇不得不面临的巨大压力。
同样的道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投资需求增大,财政支出增大,便有了需求拉动型的通货膨胀压力;由于土地、原材料燃料供给紧张,房地产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又有了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加之,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同国际市场的关系日益密切,它们越来越卷入全球化的浪潮,所以无论从商品流通渠道看,还是从资本流通渠道看,它们都有可能发生国际输入型的通货膨胀。多种形式的通货膨胀相继发生,使发展中国家国内民怨沸腾,使公众不断增大对贫富差距扩大的不满,对政府的不满,对执政党的不满。
还应当注意到,如果发生的是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或国际输入型的通货膨胀,那就会同失业交织在一起,形成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滞胀”。“滞胀”必将使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受到打击,状况恶化,更重要的是使失业者和低收入家庭愤怒、绝望,“社会危机陷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
“社会危机陷阱”的出现,造成社会动荡加剧,农村更加穷困,城市贫困人数增多,失业者增多,经济增长因城乡居民购买力下降而无法实现,因此政局会发生急剧变化,街头政治活跃起来,激进分子煽动大众起来推翻政府,并提出极端的政治主张。有钱人家相继移居国外。这时,任何想改革和发展的政治家都感到束手无策, 不知从何着手。这些发展中国家只得长期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之中,无法自拔。
就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状况而言,要迈出“社会危机陷阱”, 必须进行重大改革,然而,在“发展的制度障碍”刚出现时,尽管改革的困难已经比经济发展初期大很多,但只要政府的决心大、魄力大,仍有可能推进,而到了“社会危机陷阱”出现后,改革的难度就更大了。在“社会危机”影响下,政局已很不安定,再谈“改革中发展”或“发展中改革”,都使得政治家不知所措,通常转而以“自保”为第一目标。
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那些土地关系严重有缺陷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对现有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但无论是住在农村的还是住在城里的大地主家族或大种植园主利益集团,全都反对土地改革, 甚至连妥协的、折中的土地改革方案也反对。这是发生“社会危机”的发展中国家最难解决的问题。
要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一定要从解决三个问题着手,一是增加贫困地区的就业机会,二是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条件和发展条件, 三是向贫困地区输入资本。但这三个问题都不容易解决。要增加贫困地区的就业机会,就必须增加投资;要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条件和发展条件,同样必须增加投资。发展中国家没有足够的资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为了保证贫困地区各项改革措施能有效地推进,能维持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社会管理工作应有所改变。这通常是指在贫困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和失业人数较多的城镇,推行农村和城镇社区的居民自治,采取各种化解民间矛盾尤其是地方贫富隔阂、官民隔阂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对于民间的突发事件,要采取应对预案,早做准备,早做疏导,早进行化解。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果对民间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很容易发生大的骚动,最后加深社会矛盾,甚至激发更大的社会冲突。加之,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社会动荡往往同当地的民族矛盾、宗教矛盾、氏族或家族矛盾、地方派系矛盾纠缠在一起。因此,民间酿成的社会冲突必须在刚开始时采取适当的对策,及早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就显得格外重要。
-技术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中的第三个“陷阱”是“技术陷阱”,要靠技术创新和资本市场创新来解决。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长期经济停滞,摆脱不了困境,同技术上难以有重大突破有关,虽然它们认识到,如果技术上没有重大突破,缺少自主创新,缺少产业升级,缺乏技术先进的优势产业,人均GDP 难以跨越中等收入阶段与高收入阶段之间的门槛。然而,在这方面,它们往往无能为力。为什么?这主要是因为:技术创新必须同资本市场创新结合。如果缺少这种结合,这些发展中国家,即使已有一定的制造业基础,要想在尖端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这就是“中等收入陷阱”中的“技术陷阱”。
要知道,技术上要有重大突破,必须有尖端的科研和技术人才,而在不少发展中国家,高端人才是远远不足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是由于社会垂直流动渠道的严重阻塞,通常缺乏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所以科技领域的高端人才被埋没了,受压制了。二是由于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不少在国外学有所成的人才不愿回国工作,而愿意受聘于国外,留在国外长期不回。三是本国培养的人才也受到国外机构的吸引,不断流向国外。这样,高端人才的严重不足是很自然的。简单地说,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市场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再加上金融专业人才短缺,金融监督松弛,腐败丛生,投资者望而生畏,把创业投资视为畏途。
这些国家的富人尽管拥有较多的财富,但从来都把不动产的持有看作是首要目标。即使从事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也一直把采矿业、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作为重点,很少涉及风险较大和自身又不存在优势的先进技术设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因为他们对这方面投资并无把握。在发达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从来都要依靠较完善、较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来为技术创新的开展与推广进行融资。然而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如上所述,既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由于富人作为投资主体不愿涉及风险较大的行业,所以不仅资本市场发展不起来,而且高端技术、自主创新、新兴产业也难以取得重大进展。富人作为投资者,太急功近利了,只想迅速获得暴利。如果股市看涨,他们常常带着投机的想法,大量涌入,徒然增加资产泡沫;一旦股市看跌,他们又匆匆撤离资本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发展中国家一直缺乏有战略眼光的、有志于振兴民族经济的企业家。另一方面,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几乎从不关心改善资本市场的现状,使得先天不足,后天又缺少对资本市场的关心和扶植,使资本市场未能在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崛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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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至今仍是发展中国家,而且由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时间并不久。在中等收入阶段继续前进时,中国会不会遇到“中等收入陷阱”并落入其中,这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希望中国能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虽然是一种愿望,但也只是一种假定,因为这里还有若干假设条件,需要探讨。
假设之一: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如果遇到“发展的制度障碍”,该怎么对待?是继续推进改革,清除这些制度障碍(例如城乡二元体制、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环境等),还是犹豫不决,不敢或不打算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认为这些方面的障碍在现阶段的格局下不可能阻碍中国经济的继续前进?只有采取第一种对策,下定决心,大力推进相关的改革,才可以跨越“发展的制度障碍”而不至于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假设之二:要对中国现阶段和在经济继续发展的过程中的社会冲突的状况和趋势做出实事求是的估计,要正确对待已经露头的社会不和谐的迹象,既不能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也不要惊慌失措。正确认识,正确评价,正确对待,是最重要的。如果认为贫富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等等问题确已到了必须正视而不能忽略的程度,那就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一一缓解,以增加社会的和谐程度。这样就可以防患于未然。否则,不是没有可能导致社会不安定和社会矛盾激化,从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
假设之三:在中国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绕不过“技术陷阱”,不能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尖端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如果资本市场依旧是不完善、不完整的体系,技术创新得不到资本市场有力支撑,那么即使跨越了中等收入阶段,在高收入阶段仍会长期停留在较低水平的高收入阶段。这可能反映出中国资本市场并没有发挥在促进技术创新中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中国的产品能以“中国制造”开拓国际市场是必要的,今后仍应继续在“中国制造”方面努力,不能丢掉“中国制造”的成果。但中国又不能以“中国制造”为限,而应当努力在某些关键性行业和产品上以“中国创造”代替“中国制造”。
假设之四:中国必须摆脱过去长时期内支撑经济增长率的旧模式,也就是主要依靠政府投资的旧模式。中国应当摆脱过多依赖投资来拉动增长的旧模式,转向投资与消费并重的拉动增长的模式, 再进而实现以消费需求带动增长为主、投资需求带动增长为辅的拉动增长的模式。这样才会形成经济的良性循环,才能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避免失业与通货膨胀的交替出现,也才能避免失业与通货膨胀的并发。否则,即使中国过几年人均GDP 超过了10 000 美元, 仍不能认为中国走上了稳定、健康增长的道路。
假设之五:中国民间蕴藏着极大的积极性,中国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后能够在发展中取得这样显著的成绩,全依靠改革开放以来调动了民间的积极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迅速成长壮大了。如果今后循着这样一条道路走下去,致力于发展民营经济,培养一批又一批有战略眼光的、有志振兴民营经济的企业家,中国一定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反之,如果认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到此为止了,民营经济将受到抑制,民间积极性将受到挫伤,这不仅会阻碍我国经济的继续成长,而且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突出的是会发生失业、贫困地区返贫、社会动荡激化等问题,这样,中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也将成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