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自2016年5月开始,环保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以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各地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7〕1077号)显示,目前,各地仍有107个环境违法问题未完成清理整治,分布在10省(市)40个市(州、区)。其中四川省30个、贵州省24个、江苏省12个、湖南省11个、江西省6个、湖北省9个、上海市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4个、安徽省1个。
未完成清理整治的107个问题中,尚有13个问题仍未启动整改工作,包括四川省9个(攀枝花市1个、德阳市1个、乐山市4个、广安市1个、资阳市2个)、重庆市4个(大渡口区1个、江北区2个、九龙坡区1个)。
此外,四川省未按要求报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未完成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整改方案的工作(包括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和资阳未公开)。
这107个问题中,排污口问题最多,有27个,分别存在于上海松江区、四川宜宾、安徽淮南、湖北武汉、湖南株洲和湘潭、贵州遵义和黔西南、黔东南。如上海松江区饮用水源地松浦大桥二级保护区内,有5个排污口,分别属于上海致莘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上船川田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环山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上海船厂松江分公司。
其次是违法违规建筑问题,有21个,如江苏南京饮用水源地夹江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3个违法违规项目,其中南京江山大街过江隧道附属设施步行桥项目,环评未批先建。
另外,有8家工业企业位于上海松江区松浦大桥,江苏的长江窑港、长江魏村、沭新渠,湖南湘潭市一水厂,四川广元市西湾水厂,贵州铜仁鹭鸶岩几个饮用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内。
此外,农业面源问题有13个,主要存在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的地市(区);交通穿越问题14个,主要存在于贵州、四川、江苏、湖南;在保护区内存有码头问题11个,其中江西九江在河东水厂、河西水厂两个饮用水源地有6个码头,重庆市饮用水源地有4个码头。
“专项行动一年多来,各地实施综合举措,推进解决沿江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490个环境违法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问题整改383个,占全部问题的78.2%。”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第五次会议视频会议上介绍。
“但也要看到,当前各项整治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剩余问题大多是一些‘硬骨头’、‘硬茬子’。希望有关各方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强化针对性举措,精准施策、持续加力,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各项任务。” 翟青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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