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人民日报24日发表“‘强监管’是金融创新重要保障”的时评。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成就重大、发展快速,同时也对监管改进提出了更高更紧迫要求。日前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把“强监管”列为关键词,是大势所趋,是众望所归,将对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风险产生深远的影响。
文章指出,有观点认为加强监管会削弱金融创新的活力,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一致,甚至对机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这其实是对监管和创新关系的误读误解,没搞清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源与流,不理解“强监管”与市场化不仅并行不悖,还存在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事实上,任何金融创新都离不开权威有效的法治监管,离不开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
文章表示,金融资本自诞生之日起,便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提供货币信用、促进资金融通,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被称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另一方面虚拟资本相比实业资本有着极大的投机性和逐利性,一旦挣脱监管的束缚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贪婪地玩起“钱生钱”“脱实向虚”的游戏,容易在垄断与杠杆的助推下累积、放大系统性风险。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至今,泛滥的“泡沫”不断激化其经济矛盾、酿成周期性危机,对过度虚拟化的监管不力是重要诱因。我们把市场经济种子埋进社会主义土壤,必须要对金融资本扬其利、除其弊,让防范化解风险成为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
文章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乱,经济乱。如果改革能够激活创新的一池春水,那么监管就是防风险、守底线的堤坝。比如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中,为减轻房贷负担、增加便利性的举措当然值得鼓励,但把消费贷款违规打包成所谓“首付贷”、暗中乱加杠杆,就埋下了资金链断裂的隐患。再如层出不穷的P2P乱象、地方政府“明股实债”,都表明脱离监管轨道的创新只会走上邪路。而面向“三农”、扶贫、创业的普惠金融看似新意平平,却找到了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衡点。所以,不要错以为监管与创新是水火不容、非此即彼,创造优良环境、界定法治红线的监管,乃是各类金融创新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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