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未来统一的资产管理标准出台仅是监管的第一步,央行还会同其他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评估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调整。”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29日在“2017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表示。
她还强调,中国目前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创新应接不暇的环境,需要探索构建更完善的科技监管体系。
去年底以来,央行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相关监管标准如何设定,一直被金融市场密切关注。
7月29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在“2017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详尽阐述了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新理念。
陶玲表示,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标准规制的初衷,源于近年资产管理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乱象。统一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重要的是要树立资管业务监管的“新”理念。
概括而言,“新”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资管业务不是一个单独行业的业务,而是横跨不同行业、市场、产品的业务。这需要从整体宏观、跨周期、跨行业的视角,建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逆周期的监测和调节,降低影子银行风险、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落实功能监管。功能监管的含义是不再对资管产品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划分,而是按照产品的功能、产品的特性来划分,同类产品适用同等规则。比如可以把产品从募集的方式划为公募产品、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公众投资者,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他们之间适用投资范围、信息披露、杠杆水平等监管规则有所不同。再比如,按照投资方向不同,也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混合类等资管产品,对这些产品进行分类监管。
三是坚持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需要建立一套覆盖产品发行、资金募集、产品投向各个环节的综合统计制度,以此为基础开展穿透式监管,穿透了解产品最终的投资者、穿透底层资产、穿透杠杆水平等。
四是严格行为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为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体系和风控制度,从业人员要有良好资质和道德操守。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特别是,金融机构不能够用理财资金与自身关联方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
五是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把非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代销理财产品的行为,纳入监管视野中。
六是强化监管协调。一方面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和规范行业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能搞一刀切。同时要对金融创新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加强与市场沟通,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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