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银监会今日发布的《关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显示,在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债转股实施机构将可以从事四类业务。
7月20日,中国证券网已报道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下称“建信投资”)获得银监会批复开业的消息。银监会今日公布了该批复的详细内容。
批复显示,同意建信投资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在高管任命上,谷裕出任建信投资董事长;张明合出任建信投资执行董事、总裁;刘广良、刘兴华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修琦出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江飚出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市场官;谢海玉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
批复还指出,在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应按以下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一)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二)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三)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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