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记者1日从银监会获悉,上海银监局发布批复,同意上海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批复指出,上海银行发行和管理优先股,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在优先股存续期间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批复要求,上海银行应在优先股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上海银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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