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据中国经营报5日报道,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进入修法程序之后,住房公积金的若干重大技术环节的完善与提升,也将有重要进展。其中,最先形成明确成果的,是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将实行招标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目前已经完成两份“征求意见稿”的拟定工作,这两份征求意见稿,均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委托银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通过公开招标,形成最终的业务委托银行。其中一份“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此项招标的一般工作流程、标准等。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一方面将提升存量余额巨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避免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另一方面,亦可通过存款利率的竞争,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收益,从而更好地支持城镇职工购房。
全部招标
“这件事已经做了一段时间了,只不过外界更多看到的信息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法,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看,这两份征求意见稿,具有更实际的影响,毕竟涉及的都是约束层面的事。”8月2日上午,一位地方政府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他所言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是指《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A”和“征求意见稿B”)。两份征求意见稿均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牵头起草,目前,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均已完成。
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稿A”中,住建部明确,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在选择和确定受委托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通过银行投标、委员会评标等程序之后,最终确定受委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角色,是由中国内地当前金融监管框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由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而住房公积金需要通过缴存、贷款等金融手段,支持城镇职工购房,所以,住房公积金中心不能直接吸收缴存款项、贷款,而须通过在银行开立账户,从而实现缴存收款、贷款等业务操作。
“以前确定哪个银行作为受委托银行,各个地方的方式都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会通过招投标来确定,有的地方是通过直接指定的方式,就确定了受委托银行,这个征求意见稿完成征求意见程序开始实施之后,就必须进行招标了,全国各地都一样。”前述地方政府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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