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记者8月9日从民航局获悉,民航局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征意见。
《办法》指出,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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