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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国务院批准,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08-29 10:03  来源:中国证券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网

  财经365讯   能源改革重磅出击。国资委28日披露,经报国务院批准,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此,一家总资产近1.8万亿元的国字号煤电集团横空出世,原有产业格局将迎来巨变,产业链上下游“煤电联姻”的重组模式无疑将成为能源供给侧改革与国企改革的“新标杆”。至此,央企数量进一步降至98家。

  28日晚间,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披露重组预案:中国神华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电力的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同时,国电电力拟与中国神华将各自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国电电力将拥有该火电合资公司的控股权。

  “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的重组属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煤电联营模式,有望开启电企重组序幕。煤电联营可有效降低火电企业成本和盈利波动,打破煤电供需矛盾;同时,随着火电行业集中度提高,将进一步消除产能过剩,提高全行业盈利水平。”一位资深电力行业人士指出。

  集中火电资产提升竞争力

  据公告披露,为形成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增强发电业务的区域竞争力,国电电力拟与中国神华各自以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国电电力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合资双方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协商确定双方出资比例。根据预估结果,国电电力出资的标的资产的作价合计约为373.73亿元,中国神华出资的标的资产作价合计约为292.74亿元。

  设立合资公司一举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合并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将成为国电电力及中国神华的控股股东,两公司在发电业务上面临同业竞争,而双方选择资产区域重合度较高的火电发电业务进行整合,并由国电电力控股合资公司,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具体来看,国电电力的标的资产包括:大同第二发电厂、大连开发区热电厂等三家电厂资产,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股权,以及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参股公司股权。上述资产涉及控股在运装机容量2966.75万千瓦,参股在运装机容量462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756万千瓦。

  中国神华的标的资产包括:神华神东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上湾热电厂等三家电厂资产,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神东发电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股权,以及参股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上述资产涉及控股在运装机容量2783万千瓦,参股在运装机容量44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396万千瓦。

  国电电力方面表示:“本次资产重组将有效提升公司火电业务集中度,减少同业竞争,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同时,重组后,国电电力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净利润都将较大幅度提高,将更加突出国电电力常规能源发电主业,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其中,中国神华标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将进一步提高国电电力在上述区域电力市场的占有率。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神华煤炭对内部火电厂销售占自身煤炭销售的21.6%,合资公司的组建,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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