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核定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8月30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重要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价格应由政府进行监管。此次管道运输价格核定,是在对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的,标志着科学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向制度化、精细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据介绍,目前我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4.5万公里左右,2016年输送天然气1950亿立方米左右。
为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改革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率先在重要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实现价格监管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的全覆盖。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组织12个成本监审组对13家企业按照统一方法、统一原则、统一标准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在此基础上核定了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企业的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不同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该负责人还表示,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将对国内天然气市场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将推动管网向第三方开放,促进管道运输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天然气市场化交易,并将为管道独立运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