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9月1日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的通知印发,旨在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查时间是2017 年9 月15 日至2018 年1 月4 日。
方案主要任务为,督促“2+26”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既定目标,督促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包括,对环境保护部交办给各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配合强化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方案》及《攻坚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并督促解决新问题。走访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座谈、现场核实等方式,了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情列席市及县(市、区)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量化问责规定环境保护内容的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情况。
同时,环保部还制定量化问责规定,规定指出,纳入量化问责的强化督查或巡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2017 年9 月及之后每月,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或巡查交办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数量;2017 年10 月及之后每月,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或巡查新发现的涉及“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等4 方面问题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