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辨别交警工作成效的前提,交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限行车辆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限行车辆这一举措给交警带来的巨大工作量、对来往车辆造成的不便以及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因为有“暴走团”活动,就让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让出自己的路权,这在对“暴走团”进行人文关怀的同时,是否已经损害了本应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利益?为保障“暴走团”的安全而对车辆进行限行的举措并非万全之策。
“暴走团”占道是“综合症”,却只见交警扮“医生”。“暴走团”占道,既暴露出城市规划建设存在弊端,也暴露出群众性健身活动缺乏科学引导,还折射出城市交通执法不严、市民缺少法治意识等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综合症”。遗憾的是,目前只有交警部门在扮演“医生”的角色,而城市的规划、建设、体育等主管部门似乎统统隐身了,问题自然就转嫁到交警身上。
与其烈谴责“暴走团”抢占行车道,不如追问一下,我们所生活的城市究竟为大众提供了什么样的健身场地。同样的问题在广场舞话题中也存在。这实际上涉及一个城市公共资源如何合理分配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内绝大多数城市仍奉行“车辆优先”原则,举凡路网建设、人车分道等,均优先考虑机动车的路权,而在便道的建设上,未免欠账太多。
近年来,随着民众健康意识的提升,这种人与车、人群与人群的冲突越来越尖锐。如何寻求一个合理、权利均衡的调处方案,并不容易。无论如何,仅仅指责“暴走团”、广场舞大妈,并不公允,也不可能真正解决争端。
不管是抢球场,还是占公路,背后其实是城市化中公益绿地和大众健身场所的稀缺。这还不是一城一地的问题,而是全国范围都需正视并应尽快解决的迫切问题。市政规划,新城开发,老城改造,都需要在公益性公共健身运动场馆配套和居民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着力。以往那种走出十里地,找不到一个健身跑步公园绿道的城市化,再也要不得了。否则,也是逼着广场舞大妈和暴走大爷与人争地,与车争路。(原标题:青岛取消为“暴走团”限行 民生试题拷问城市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