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周,有两个数字很吸引眼球。一个是1391,另一个是9.3%。
前者是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8月29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显示的: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
后者是据教育部初步统计,2017年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近6.4万人,比2016年增加3400人,增长5.6%;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各省(区、市)农村学生近2.7万人,比2016年增加3700人,增长16.2%;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9500人,比2016年增加1380人,增长17.1%。
不难发现,二者关联之处在于发力扶贫目标的兑现。众所周知,我国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显然,兑现这样的目标远比数字的减少看上去难。毕竟,兑现目标需要明确各级落实责任,确保脱贫工作落实有的放矢,否则,一旦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节点到来,贫困并未彻底消除,那么必将影响小康社会的建成质量,正所谓存在贫困就无法实现全面小康。
近年来,扶贫脱贫领域从未间断的政策部署就是在不断地对外加深这样的认识。从2011年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明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到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2020年实现脱贫明确总体目标;再到2016年10月发布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明确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并构建了一套各司其职的责任认定体系;最后2016年底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最终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我国脱贫政策体系可称一脉相承。(原标题:政策持续发力 扶贫承诺加速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