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九鼎投资9月10日晚间披露,9月8日公司接到在管基金通知,参股的辰欣药业和九典制药两家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其中,公司在管基金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兴贤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智仕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夏启卓兴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辰欣药业1463万股,占辰欣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4.14%。公司在管基金夏启卓兴、苏州惠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九典制药880万股,占九典制药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0%。
上述在管基金分别承诺,自辰欣药业、九典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辰欣药业、九典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同时披露,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属机构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九鼎投资称,公司及子公司对于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无异议,将在上述警示函要求的期限内,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上述行政监管决定书的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证监会及下属机构的监管精神,严格执行和贯彻《暂行办法》,认真查漏补缺,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