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测、用户体验,顾名思义就是用户在使用某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感受,其前提应该是客观、真实。但如果连用都没用过就“创作”出一堆好评,洋洋洒洒,图文并茂——这说白了就是软文,以真实体验之名,行卖力吆喝之实,极具欺骗性。
这样的“用后感”可以说是传统刷单炒信的变体,并且更可气。相比刷单,用后感更“高级”,其身价更高,一条动辄数十元,字数常常多达数百字,并且为产品量身打造,迷惑性更强,即便经验丰富的网购达人也很难分辨得出来。
对于这种蒙骗,很多人会觉得眼熟。过去,街头闹市、过街天桥上的“托儿”,他们卖力演戏,诱人上当掏钱。如今演出地点从闹市天桥换成了电脑屏幕、网上商铺,演员们也不用亲自出镜,无须磨炼演技,只要躲在电脑手机之后,动动手指,就能成为一个成功的“托儿”。至于效果,传统的“托儿”毕竟辐射力有限,而如今,网络隐身的“托儿”无处不在,并且杀伤力更大。
当前互联网经济风生水起,也催生了众多新“职业”——即便称不上职业,也是很多人趋之若鹜的赚钱门路。比如很多网友足不出户,点击鼠标就可轻松赚钱,从网购刷单、电影刷评分到旅游线路、民宿写好评,都是如此;还有一些网友线上接单然后又走入线下,为“网红餐饮”提升人气,反复排队,有人披着“跑腿经济”的外衣帮校友上课签到,为此甚至还要“抢单”……
这些“灰色兼职”花式繁多,值得警惕;而在“兼职”行为背后更值得深思的是态度。很多人不知道刷单属违法行为,只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有的明知道一些行为违法违规,依然觉得“无所谓”,反正没人管。比如在刚刚过去的暑假期间,有大学生竟把“网络刷单”作为兼职首选。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刷单到当托排队、代人签到,这些“兼职”看似微不足道,所获取的也不过是蝇头微利,但它们所伤害的是整个市场的秩序、整个社会的诚信。而诚信作为经济学中的一种公共产品,如果大家都诚信,那么大家都获利,一旦一小部分人不诚信,就打破了这种平衡,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荼毒深远。所以,对于种种“灰色兼职”,需要更多自律,少一些“无所谓”;需要每个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而不是心存侥幸。
当然,自律之外,严惩也必不可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今年6月全国“刷单入刑”首案宣判,震慑力惊人。但在刷单炒信这条产业链上,组织者、商家固然可恶,隐藏的“刷手”也同样不可轻视。尤其当前各种灰色生意早已从电商扩散到直播、游戏、旅行、餐饮、民宿等各个行业,而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已从不同层面予以了规制,但仍需完善法规,升级监管,让“灰色兼职”告别灰色地带。(原标题:每个人都应对“灰色兼职”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