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成控股(0.01 -23.08%)今日开盘大跌,截至发稿,股价跌23.08%,报0.01港元,已是港股最低可作买卖价格,主动沽盘67%。
美睫汇控股跌14.71%,报0.145港元。
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股坛长毛)早前列出“50只投资者不宜拥有的本港上市公司股份”的名单,指香港证监会应留意有关庄家网络。早前名单中有不少股份惨遭洗仓,更有部分股份股价单日蒸发九成以上。
具体股票名单见以下图表:
David Webb表示,上面图表显示的50只港股中,部分股票是泡沫,已被香港证监会警告股权过度集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股票的上市公司不顾警告依然持有,可能会一直持续至泡沫破碎时,因为这些股票的收益实际上并不一定会令股东受惠。这些泡沫股对公司管理层而言,实则另有他用。
其他非泡沫股遭David Webb点名,是因为这些公司有大量投资,但投资权益披露低于正常披露门槛5%。
David Webb称,“大约一年前,Webb网站对许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不透明度感到失望,开始向联交所提交投诉,指出营利监管机构未能执行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投资持有、财政年度表现及其未来前景”。对于主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就是年报的附录16,第32(4)段和中期报告的第40(2)段。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即年报的第18.41(4)条,中期报告的第18.59条。这些规则对“重要性”没有定义,但可以从附录16第23段中得出一些启发,公司需要披露占总资产5%以上的资产的发展或投资的详情。在股权投资的情况下,也可能考虑到超过年度利润或亏损5%的股份的投资损益属于“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披露。
之后,这些公司在最近的中期和年度报告中的披露已经增多,尽管其中一些公司正采取措施加以混淆视听,它们通过将投资列入自主管理型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s),从而使未来,它们可能只会在SPC披露持有股份,除非监管机构密切关注并要求披露基础投资。
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投票权)超过30%,便应发起针对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图表中有几家公司可能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如果有公司股东被视为一致行动人,而还没有任何自然人股东被计入一致行动人。如果公司股东没有采取一致行动,那么他们挑选了许多相同的股票进行投资,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巧合。香港证监会应该关注一下图表中包含的公司。
David Webb认为,对于严肃的或专业的投资者来说,底线是他们认为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市场投资都是非常不恰当的,除非公司成为投资公司。这需要该公司超出其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投资者期望上市公司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并将多余的资本返还给投资者,这样他们就可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