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对房地产税别过于功利化想象。
财税体制需要系统化改革,房地产法,只是改革中的必备范畴之一。对社会公众而言,纳税人从意识到常识,还需要长时间的涵养。因而,无论是房地产税立法还是个税改革,从公共机构到社会公众,都不能将税收功能工具化、功利化。(原标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开通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公告)
免责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财经365”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