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美药业」或「公司」; 股份代码: 2289)宣布,将于2017年9月5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申请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宜进行商议。公司董事会建议发行的A股总数将不超过2000万股,相当于发行前的已发行股本及内资股总额约18.52%及25%,以及发行后的已发行股本及内资股总额约15.63%及20%。为保障股东权益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承诺发行后三年内将采取相关措施稳定A股股价。另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全体股东(包括H股、内资股及A股持有人)将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售前的滚存利润。为实现A股成功发行上市,公司将建议终止H股增发。本次发行建议一旦在股东特别大会获批准后,有效期将为获通过当日起计24个月。
作为中国华南地区领先的医药分销商,创美药业通过在国内发行A股及上市,将实现香港和内地两地上市,有助于提高公司企业形象及影响力,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美药业有意将A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投入到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深化项目以及医药批发业务拓展项目,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预计投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1.56百万元。
创美药业认为,A股发行上市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东结构,透过吸引中国大型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获得资本市场的更多认可。另一方面,现时公司发展处于上升阶段,A股发售将助力公司拓展境内外融资平台及改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性,为日后融资提供便利,进而为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及可能性,有利于创美药业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于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2289. HK)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9.HK)创立于2000年,是一家立足广东面向华南发展的成熟分销商。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与保健品、化妆品等的分销、咨询服务,绝大部分收益来自医药分销业务。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发展,现已成为华南地区领先的医药分销商之一。创美药业自主拥有汕头和佛山两个大型医药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珠海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拥有专业的运输团队和现代化信息系统,业务范围全面覆盖广东地区,辐射到闽、浙、桂、琼、湘等周边省市,合作伙伴遍及全国。2015年12月14日,创美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本公司在2016年全国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排序中排第3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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