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海外”)遭到了香港证监会的公开谴责。
香港证监会官网截图
8月3日,香港证监会称,在2016年5月9日至8月5日期间,国寿海外在恒盛地产(00845.hk)的收购要约期内,其投资部职员就恒盛地产股份执行了2139宗交易,使得其对恒盛地产的持股数从10.31%下降至9.75%,而国寿海外并没有按《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定公开披露这部分交易。
早在2015年3月4日,恒盛地产就公布了其可能被控股股东张志熔旗下的美年国际有限公司私有化,恒盛地产的要约期也同时展开。2016年11月底,私有化进程因美年国际方面放弃而终止。当时,国寿海外对恒盛地产的持股已经达到10.31%。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国寿海外持股超过5%,属于恒盛地产的联系人,必须公开披露其在要约期内就恒盛地产进行的证券交易。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保险金融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资产超过 2400 亿港元,业务范围涵盖寿险、投资及信托三大范畴。2016年国寿海外总保费收入超过700亿港元,同年公司在香港的个险新单保费约合361亿港元,占香港长期保险市场近两成。
国寿海外就忽略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交易披露规定致歉,并强调会严正处理本次的不合规事宜。公司称正在落实多项补救措施,在投资端,公司已为投资部聘请了一名合规主任,投资部将会禁止就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证券进行交易,直至设有足够的合规系统为止;此外,公司还聘请了一家律师行和会计师行,就其自营买卖的监管合规提供书面意见、为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证券自营交易拟定合规手册。
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对国寿海外在监管审查此事上的合作态度表示了认可,但认为违规事件应受到纪律处分,国寿海外在有关期间没有具报多项交易的事实始终存在。
香港证监会希望藉此机会提醒香港证券市场的从业员及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及合并的事宜时,应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行事。尤其是,联系人必须依法依规上报其于要约期内就受要约公司(或如属证券交换要约,则为要约公司)所进行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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