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想从香港首富李嘉诚身上揩油,针对长和旗下和电10年前交易追税392亿港元。
财经365(www.caijing365.com)8月29日消息:长和(0001-HK)旗下和记电讯国际在2007年以高价110.8亿美元(约3342元新台币)将印度流动电讯业务转售英国Vodafone(VOD-UK),遭到印度税局追税,分别向Vodafone及和电国际买卖双方追收资本收益税,甚至在今年1月初向和电国际开出连利息共392亿港元(约1268亿元新台币)的罚单。
长和旗下和电国际卷入印度税务争议,事件涉及已私有化的和电国际,于2007年2月落实以约865.7亿港元(约3337亿元新台币)出售印度电讯业务予英国Vodafone,和电国际当时净套现859亿港元(约3312亿元新台币)。
不过,印度税务局随即在同年4月作出追究,先向Vodafone 追税25亿美元(约754亿元新台币),案件打到印度最高法院,最终法院在2012年1月,裁决Vodafone 就收购印度业务毋须在印度课税。然而,印度税局仍穷追不舍,借助同年5月于国会通过追补法例,试图推翻判决及寻求课税,并同时向和电国际埋手,开出草拟评税令。
根据长和在去年12月2日公布,当时印度税务局开出的草拟评税估值约790亿卢比,涉资达89亿港元(约343亿元新台币)。直至昨日长和再作自愿公布,原来和电在今年1月25日收到的评税令,还有资本收益税欠税的总利息1643亿卢比(约200亿港元)(约771亿元新台币),即一共被追讨392亿元(约1511亿元新台币)。
香港《文汇报》引述长和指出,印度当局不可能有效地对和电国际征收税项。和电国际取得之法律意见仍然指出,印度税务局按追补法例之基准发出上述法令,借此推翻印度最高法院于2012年1月作出之裁决,裁定收购事项无须在印度课税一事,属违反国际法律之原则。
同时,印度德里高院在上周二(22日)原来已颁令,以Vodafone 申请仲裁有重复之嫌,限制Vodafone 就收购印度电讯业务税务争议第二度寻求国际仲裁。
在这次长和及Vodafone 卷入印度税务争议之际,包括皇家壳牌、诺基亚、微软及惠普,均先后与印度税务机构发生争议。印度当局更于2013年9月一度冻结诺基亚准备转让予微软的印度资产及银行户口。有业界人士称,事件发展或吓怕外资到印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