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向投资者预警,部分声称与ICO有关,或者声称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可能存在诈骗。欺诈者们通常会利用新兴技术的诱惑,来使潜在投资者将钱投到骗局中。这些声称拥有ICO技术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两种欺诈可能。
这是美国证监会(SEC)可能会提高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审查级别的最新信号。就在不久之前,美国证监会(SEC)叫停了四家场外交易的公司的ICO发行。
在7月初,美国证监会(SEC)还曾表示,他们对时下最火爆的数字货币发行ICO具有监管权。
ICO,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其含义与IPO其实非常相似,都是指通过发行一样东西来进行募资,只不过,IPO发行的是自己的证券,但ICO的发行物是电子货币(代币)。
SEC称,通过出售电子资产来募资的公司,必须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发行人必须向政府登记他们的交易,电子货币交易所也一样。
在ICO中,投资者可以通过使用虚拟币去投资早期产品或者项目。而这些可使用的虚拟币可能是比特币、以太币等。
在完成投资后,项目方通常会按比例给投资者发放其他代币。其他代币的价值会随着项目的发展产生相应的变化,而投资者参与ICO所获得的代币往往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是分红获得回报。
近年来,ICO可谓是发展得如火如荼,它的融资速度甚至让IPO都望尘莫及。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到,区块链铅笔、ICOAGE创始人龚鸣日前在活动中称,“前不久一家区块链企业印链(Inchain)通过ICO仅用22小时就完成了2000万人民币融资,而另一家叫Gnosis的区块链初创公司只用了9分钟就售出了所有代币。”
金融研究机构Autonomous的最新的研究报告显示,今年年初以来,新兴科技公司通过ICO融资了近13亿美元,2016年全年融资规模还只是突破2亿美元。
媒体:中国监管不排除直接ICO取缔的可能
财新昨日报道称,ICO暴富引发非法集资风险,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在监管、法规体系准备好将ICO纳入之前,甚至不排除直接取缔的可能。
财新记者从多位监管人士处获悉上述消息,是否取缔的方案正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3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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