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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2017-08-03 21:08  来源:证券时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www.stcn.com)08月03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8月21日起,各发卡行均应按照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规范要求于北京时间每日12:00前报送上日24小时内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通知指出,凡开通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的发行卡,应按照汇发15号文和通知规定,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向外汇局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发卡行若不能按要求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自2017年9月1日起应暂停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直至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2017年9月1日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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