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来自对冲基金和保险公司的批评者认为——这类金融主体通常是合约的另一方——他们抱怨银行将保护措施从客户那里移除,并未给予他们在这件事上的发言权。美联储理事鲍威尔称,美联储理事会将会给这类公司提供机会,允许业界用更长的时间来更改那些影响到他们合约,并缩小需要修改的合同的总体范围。
美联储的规则是,最大的几家美国银行以及外国银行的美国分支的合约必须包含及早终止条款,美联储理事会预计其规则仅会给业界增加“适度的”额外成本。每个合同的终止延迟最长可达48小时,但通常仅为一个工作日。
美联储称,对最大几家银行的该项要求将于2019年1月生效。几家大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约必须包含延缓条款的规定将开始于2019年7月。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国货币监理署料将遵循类似规定。
美国的监管者早已致力于使国内规则与实施暂缓措施的国际合约保持一致。在经济危机以后,避免金融衍生品连锁反应变成了全球银行监管者的一项首要问题,需确保大银行的破产不会危及整个金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