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8月15日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
央行对金融机构外汇风险准备金按月考核,金融机构在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外汇风险准备金划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开立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
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外汇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额=与境外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一月平盘额×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这意味着,以后银行要进行1亿美元的远期售汇,在下个月就必须提交2000万美元的无息外汇风险准备金(类似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如果银行采用拆借的方式融入美元来凑足这2000万美元,那么银行就要付出相应的融资成本,如果采用自有美元资金,那同样存在机会成本。”联讯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分析,借由银行提高企业的远期购汇成本,有助于打击人民币空头与跨境套利。
“但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了。”李奇霖指出,人民币开始转为强势的升值预期,远期售汇签约缩减,远期结汇量开始上行。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央行提出要将2015年推出的20%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零,有助于对冲人民币的持续升值趋势,缓解过度膨胀的人民币升值预期。
降低企业远期购汇成本
从3月至今,美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从6.90升至突破6.50,在近半年内人民币升值超过4000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