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管理实施,良性秩序渐显
截至7月5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已达11298家,申报及待挂牌企业876家。在拥有如此庞大体量的资本市场中,严格完备的制度尤为重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规范性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一旦违规,无疑会触及监管机构的监管红线。
6月30日晚,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共有108家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18家公司被强制摘牌。对此,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为股转系统“点赞”,他说:“新三板通过自去年以来对市场主体和交易主体的严厉监管处罚,以及摘牌制度征询意见稿的发布和强制摘牌的执行,股转正在慢慢努力构建新
三板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规则。”
不过,由于本次未披露年报的108家挂牌公司中不乏部分优质企业,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是一个初级市场,应加快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改革完善来吸引和稳住优质企业。
摘牌背后:有的坐等摘牌瞒“家丑” 有的意欲IPO
6月30日股转系统发布的《关于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终止挂牌有关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6月30日108家未披露年报挂牌公司中,90家公司暂缓摘牌,其余18家公司已摘牌完毕。
对于挂牌公司不披露年报现象,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认为这其中有“家丑不外扬”的意味。“可能是企业财务数据恶化,或者内控出现问题,审计师会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报告。这种情况企业不愿意为公众所知,否则对股价,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等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于是干脆坐等摘牌。”
张驰还补充道,未披露年报的也有部分有IPO计划的优质企业。由于IPO对数据审核更加严格,企业梳理数据的工作量很大,而且数据要和新三板披露的一致,而摘牌之后财务数据梳理工作就会更加灵活。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一般会选择主动摘牌,但也有没来得及,便选择不披露年报而被强制摘牌的企业。
此外,周运南向中国网财经记者透露,不排除部分企业“恶意摘牌”。他解释道,挂牌企业通过故意不发布半年报或年报,也不履行主动摘牌程序,以求达到被股转强制摘牌的最终目的,来跳过正常的主动摘牌流程,逃避执行异议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案,达到以最少的成本最快的时间实现摘牌。
新三板优胜劣汰良性秩序渐显
事实上,上述股转系统对未披露年报企业的处理,是摘牌制度的具体实施,是对相应制度的严格执行。而在制度完善方面,近期,股转系统发布的一系列监管公告也向各界释放出强力监管的信号。
“加强监管是新三板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趋势,新三板很多制度都在逐步规范,不断完善。”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
在此前的报道中,也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新三板将不断规范成为一个“有进有退”的市
对此,周运南指出:“通过自去年以来对市场主体和交易主体的严厉监管处罚,以及摘牌制度征询意见稿的发布和强制摘牌的执行,股转正在努力逐步构建新三板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规则。”
新三板二次创业仍需制度不断完善
尽管强力监管措施过滤掉一些问题企业,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本次准摘牌的108家企业中也有部分优质企业。因此,要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稳住更多优质企业,业内人士指出,加强监管的同时,还需制度不断完善。
“现在是新三板发展的特殊阶段,这么多企业宁愿摘牌,最核心的是新三板和A股的对接制度没有捋顺”,张驰还补充道,激活流动性的制度是新三板第一需要的,尤其是解决创新层的流动性问题。
付立春对制度完善也有很多期待,“针对不同的企业,特别是为被埋没的低估值高潜力的优质企业,无论是在定增发行,还是二级市场交易过程中,配置更多投资机构的资金,提供一揽子流动性解决方案”。他还表示,这需要协调各方,共同来呵护新三板优秀企业以及新三板这个新生事物发展。
上周,发改委通知中提及了“完善新三板分层管理,推动融资制度规则创新,完善摘牌制度,修订《股票转让细则》”四点内容。
周运南认为,以上四点内容就是新三板市场当前最需要的改革配套方向。其中“完善分层管理”可能将主要着眼于落实差异化制度供给、差异化服务和监管以及适时再分层,“推动融资制度规则创新”主要着眼于在新三板试行储架发行和小公开发行,“完善摘牌制度”主要是完善去年10月股转发布终止挂牌征求意见稿并落地具体实施意见,“修订《股票转让细则》”是指对2013年底的试行转让细则进行修订。以上改革若能尽快落地,新三板的二次创业就能尽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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