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食园公司2017年1月13日,收到由北京市环保局(以下简称“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监察罚字[2016]141 号)。但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疏忽,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进行披露。
据处罚书,北京市环保局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对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水水样采集检测结果显示,御食园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863mg/L,超过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中规定的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 500mg/L),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御食园处6.5万元罚款。
御食园表示,公司积极配合环保局的该次检查工作,已及时缴纳罚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符合环保局的各项要求。该处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公司将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资料显示,御食园主营从事京味特色食品和健康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