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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进入黄金期,你了解这些优惠政策吗?

2017-11-10 18:35  来源:财经365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财经365

  财经365讯,

概念图1

  导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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