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孙远之)对于纪念币大家有所了解,生肖纪念币,90周年建军纪念币等等,这些纪念币虽然与众不同但是却可以与正常货币一样流通。
然而在去年的11月份,李先生在家乐福超市两次使用90周年建军纪念币但是都遭到了收银员的拒收,对此,李先生将家乐福超市告上法庭。认为家乐福超市侵犯了公民使用货币的权力,并要求该超市书面道歉且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元。
被告超市称,因为男子的购物行为已经完成,因此超市不存在所谓的侵权行为。超市还表示并非所有的人民币均能流通,也并非所有的人民币均能支付。
最终法院宣判超市不存在侵权行为。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男子这样明显是故意拍摄视频在讹诈。也有网友表示,在发行的时候就表示可以正常流通,因此超市没有理由拒收。
什么是纪念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从这可看出,纪念币是法币,和普通货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一条文同样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写入。
那在现实中遇到拒收的情况应该怎么呢?
如果是在银行存款被拒收,那可以向网点上级投诉,或者打全国客服电话投诉,如果不受理,可以向央行营管部投诉,会得到有效解决,因为央行已明确通知任何银行不得拒收纪念币。如果是商家拒收呢?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如果图省事还是先到银行兑换,毕竟需要考虑时间成本。当然如果商家明确拒收,消费者也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
因此,如果手上有纪念币想当普通人民币用出去,只管大胆花,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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