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月8日ST中试发布公告称,公司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中试因三起涉诉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办券商已经督导ST中试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并督促ST中试尽快解决涉诉事项,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据公告显示,ST中试因三起涉诉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欠付代垫票据贴现款及相应利息;2.武汉东湖孵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公司欠付代垫款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3.陈冰诉公司欠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ST中试称,目前,公司一方面为解决上述债务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另一方面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探讨处理债务事宜的可行方案,包括债务减免、债务转移、债转股等多种形式解决上述债务问题。除上述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其他相关主体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中泰证券表示,主办券商将对上述事项持续关注,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中试主营业务为电力试验、运行、工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43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