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投入的175万元面临浮亏。于是,一场纷争开始了。张先生此时发现,原来原始股销售中介从这笔销售中获取的提成高达30%!
“我是不是被诈骗了?”电话那头的张先生说。
你知道,这样的故事每天几乎都在发生。这也是这篇文章的由来。
1、人生的第一笔新三板投资,他和朋友掏了175万
张先生做过银行和贸易,去年看到很多媒体都在说新三板是中国的纳斯达克,他一看新三板,确实很多企业估值便宜,心动之下就拿500万开了户。
截至目前,张先生在三、四家新三板企业投了两百多万。“我知道股权投资周期长,我愿意花时间和企业一起成长。”张先生说。
但新三板投资远没有那么简单,张先生投资的第一家公司就让他陷入了困境。
去年,张先生的朋友看到一家江苏的原始股中介发布的企业融资信息,认为这家公司可以考察一下。
“我在线下也有投一些企业。不管投什么企业,我都要实地考察一番。”张先生说。
于是,去年10月28日,张先生和朋友,还有其他几个投资人——有江苏当地的、有山东的、甚至还有一个刚从国外回来的,十几个人,在中介的陪同下考察了L公司。考察当天,L公司向大家介绍了公司的美好前景:
“5元/股募资2000万元资金,400万股,其中50%天星资本已经拿走,剩下还有200万股定增你们要不要认购?”
“公司融资搞无线充电桩,以支持新能源业务。”
“公司预计2016年3、4月份就会做市,做市价每股在8元左右。”
中介说:“做市迟一点,对你们这些第一批要进来的投资者有利,因为后面进来的人价格不可能比你们更低,现在L公司给你们的股份是无锁定期的,想持有多久就持有多久,不过建议你们持有一两年。”
张先生心动了,当场就签了协议。
2、一场并不存在的增发
张先生不知道的是,就在前一天,也就是2015年10月27日,L公司刚刚公布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已经完成了一笔每股5元、发行300万股的融资,参与增发的投资者都是公司的在册股东,并没有天星资本的身影。
按公司要求,11月12日,张先生向L公司账户汇出75万元,11月16日,张先生的朋友汇出100万元。
11月17日,L公司打电话告诉张先生,说转入账号有问题,将之前的175万元退还给张先生和他的朋友,并给了他们一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账户,让张先生他们款项打到该账户。
这个投资管理中心刚刚参加了上述这次每股5元、发行300万股的增发。
张先生照做了。2015年11月25日,股转系统挂出了L公司的公告,明确所有转增股都会在2015年12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张先生恰巧看到了这条信息,他认为自己在此前已经汇款,便以为自己也能享受到这份“福利”。
然而,合伙账户却在12月10日又把175万元退还给了张先生。一周后,L公司告知张先生,可以进行股份增发,只不过年底股转系统运转有问题,于是指导张先生他们从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L公司的股份。这时,张先生他们从二级市场上,以5元/股从L公司大股东手中买回的35万股股份,请注意,此时经过转增,股本规模已经扩大近1倍,但张先生的买入价格仍然是每股5元。
但张先生竟然不知道。而且这明明是老股转让啊,哪儿是什么增发。
“汇款前我们签了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上明确说明是定向增发的股份,我们将签字的合同快递给了公司,让公司签字盖章回寄给我们,但我们一直没收到公司回寄的合同。多次催讨,每次回复都是让我们再等等,还在处理等答复我们。”张先生说。
这正是这起纠纷的关键之处。L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读懂君,张先生确实是公司股东,10月28日是中介机构带张先生等潜在投资者来调研,但这笔交易是老股转让,并不存在所谓的定增。
3、如果不是低价增发,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这叫“老股转让”
这件事的最杯具之处在于,如果不是读懂君在最近两周内发布多篇和低价增发有关的文章,张先生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并没有参与公司的增发。
读懂君关于低价增发的文章发布后,张先生找到读懂君,说,L公司涉嫌恶意低价增发。
今年3月1日,张先生看到L公司公告,当日,L公司股票以2.50元/股的价格成交50万股,当日换手率达16.89%。
为什么其他人可以以每股2块5拿到股票?张先生和朋友质问L公司,L公司的回复是,这是转让给重要客户。
但是,3月16日,L公司发布公告说,要以2元/股增发210万股,增发给三个外部投资者。
这下,张先生和他的朋友可就不答应了,他们开始意识到,事情不一般,凭什么后面的投资者进入价格比自己低那么多。他们甚至跑到L公司的工厂,L公司却改口说,此次增发价格确实太低了,请他们先回去,他们取消定增。
结果4月6日,又是一个重磅炸弹:L公司公告说,发行认购已经完成。
已有预感抱到一块烫手山芋的张先生和他的朋友,想到了跑路,但想跑哪那么容易?他们仅仅以4.9元/股,在3月底走掉1000股。
无法再淡定的张先生找上当时的原始股销售中介,一起去L公司理论,结果在推诿之下,30%的高额中介费被公司和中介说漏嘴。
张先生告诉读懂君,由于自己手握当时推介会的录音,L公司退一步,开出一个回购条件:4.5元/股,收回35万股。
L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读懂君,可以回购张先生的股份,但是具体价格需要商议。“国家也是鼓励回购的,是不是?”这位负责人说。
张先生心有不甘。但是除了当时推介会的录音和当时的空白合同,他手上并无太多证据。张先生向读懂君出示的空白合同显示,这确实是一份定增合同。
但这一切无济于事。汇款前签的股份认购合同,已经被张先生寄给了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返回给张先生。
“这是老股转让,不是定增。如果中间有什么问题,你们应该去问中介。”L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读懂君问这位负责人,张先生是不是给你们公司打过款。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又不做增发,怎么能拿他们的钱,当然要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