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祥(833249)5月23日公告,公司于5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5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浙江国祥表示,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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