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券商每月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出炉,其中,“被记录的负面行为条数”和“涉及新三板负面行为的券商”两项数据稳中有降。业内人士指出,截至今年5月,《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实施了一年多。全国股转公司通过“执业质量负面行为”、“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和“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四类评价指标以点值的形式进行量化。总体看,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呈现向好态势。
执业质量向良性发展
截至今年5月,每月更新的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已经连续通报13份。评价结果显示,100家在新三板执业的券商(最早是93家)在“被记录的负面行为条数”和“涉及新三板负面行为的券商”两项数据统计中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执业质量向良性发展。
具体来看,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的条数下降明显,所占比例从2016年4月的50.69%(涉及369条负面行为)下降到2017年4月的20.99%(涉及51条负面行为)。
推荐后督导类负面行为居高不下。除了2017年2月,该类负面行为自去年11月份以来,每月所占比例均超过5成,分别是55.23%、54.98%、53.14%、56.82%和59.26%。申港证券新三板业务部董事总经理江洪波解释,企业挂牌之后做得比较多的动作是定增,随着涉及定增的相关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相应更多的负面行为也显示出来。此外,在部分定增案例中,主办券商仅起通道作用,缺乏足够的沟通和内核,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在2016年9月及10月暴增,负面行为条数分别高达165条和129条。江洪波对此表示,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暴增是因为当月有做市商遭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报价。按照“每一只股票未能正常履行报价义务”都计一次负面行为,手里掌握100多只股票的做市商,仅因一次事故就容易大幅推高总的负面行为记录数。
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问题主要集中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申请文件中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股东大会决议不一致”以及“股东大会决议中未列明股票转让方式也未提供相关议案”。要克服此类负面行为,江洪波表示,这需要主办券商对企业加强辅导,而券商自己向股转报备的材料也要加强复核。
银河中信评价结果高
在“负面行为记录数与业务量比值最高的券商”排名中,开源证券以总计5次的记录上榜,川财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宏信证券和国盛证券均为总计4次,并列排在“榜眼”位置。其中,开源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连续4个月被点名(2016年5月-2016年8月)。
具体看,国盛证券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记录(总计被点名3次)高于同行业其他券商;开源证券则在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总计被点名4次)上高于同行业其他券商;东方财富证券、九州证券、中金公司在挂牌后督导类中(均总计被点名2次)表现不佳;宏信证券、华西证券和中航证券在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上(均总计被点名2次)高于其他新三板券商。
在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中,共有50家券商的评价点值排名进过前五,银河证券和中信证券以在13个月中3次排名第一领先其他券商。
江洪波表示,新三板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点值对券商分类评级应该没有直接影响,但券商受到股转的自律监管措施可能会影响到其未来的分类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