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起诉S*ST前锋索赔事项再有新进展,有代理本案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其代理的投资者诉讼已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
此外,公司曾在今年2月8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股改进展等事项予以回复,此后,公司不断发布延期回复公告。5月25日,记者致电公司咨询回复函进展事项,公司员工称,会在晚间发布公告。
而根据公司昨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再度将问询函回复延至6月25日之前。
2016年9月12日,S*ST前锋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前锋股份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即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诉讼事件和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担保事件。
由此,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昨晚的公告显示,目前S*ST前锋收到4份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有6名投资者起诉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应诉通知书显示,涉案金额共计5643万元,涉及股民38人。而根据公司年报显示,公司在2016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仅为1.8亿元,投资者起诉公司的涉案金额约占公司净资产的31.35%。
此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提及,“受S*ST前锋虚假陈述行为影响的投资者,均可依法要求公司赔偿。具体而言,2010年12月9日至2015年7月27日期间买入S*ST前锋并且在2015年7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只要其当时的持股成本高于每股42.83元的,均具备索赔资格。从成交量推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有数千人之多。”王智斌称。
和投资者索赔同样受关注的,还有公司被上交所问询,却“没了下文”一事。
今年2月8日,S*ST前锋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提及,在2016年9月13日,因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S*ST前锋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截至2017年2月13 日,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将届满
5个月,期间未有披露实质性进展。
鉴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详细说明停牌期间公司开展的具体工作,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请财务顾问就参与情况发表意见;审慎评估停牌期间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如筹划的重大事项无实质性进展或存在重大障碍,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复牌;复牌前,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S*ST前锋需要在2017年2月10日之前予以回复及对外披露问询函,但随后公司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12次发布延期回复公告。公司此前承诺5月25日之前回复,但昨晚,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将问询函回复延至6月25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