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2日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7年3月21日。
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延期恢复股票转让,并于2017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恢复股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公司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停牌期间,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002、2017-006、2017-010、2017-012、2017-015、2017-016、2017-017、2017-028、2017-030、2017-031、2017-034、2017-035)。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截止本公告日,相关细节仍在讨论研究中,今后公司仍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发展。
停牌期间,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公司亦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