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福特 6月19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董事龚建松、陆洪华、董骏、陆佳,监事王刚递交的辞职报告。其中,董事董骏、陆佳和监事王刚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董事龚建松持有公司股份2417万股,占公司股本的24.177%,董事陆洪华持有公司股份1104万股,占公司股本11.049%。董事龚建松、陆洪华、陆佳,监事王刚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董事董骏辞去董事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龚建松、陆洪华、陆佳辞职主要由于个人精力有限,无法兼顾公司董事的职责。董事董骏辞职主要系个人精力有限,无法兼顾董事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监事王刚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除董骏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外,其余人员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